分享好友 下载首页 下载分类 切换频道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

2014-05-26 13:573714下载
文件类型:压缩文件
文件大小:48202k
  1. 初次、再次认证申请
必须提供下述证明材料,未作特殊说明的证明材料各提交一份。
  1. 《节能产品认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 申请单位、制造厂(包括定牌生产厂)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3. 企业概况调查表(附件2);
  4. 产品注册商标证明;
  5. 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规定产品);
  6. 产品标准(指产品执行/明示标准,如为国家标准,可不必提供);
  7. 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8. 产品说明书;
  9. 企业质量手册;
  10. 产品电工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强制产品);
  11. 产品受控关键零部件/材料备案清单一式两份;
  12. 产品结构示意图/原理图/产品照片/产品铭牌(按上述备案清单要求);
  13. 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同时可提交下列资料(各一份)以供参考:
  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获得认证);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获得认证);
  3. 产品质量认证(合格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获得认证);
  4. 实验室认可情况资料。
 
  1. 扩大认证申请(同种产品、同一制造厂)
按初次认证提交资料要求中的1)、5)、7)、8)、10)、11)、12)条执行。
 
  1. 免检申请
在同次申请的某个型号或某个已获证产品型号基础上扩展(派生)的新型号的认证申请,如果其受控关键零部件和材料与原产品型号一致,且其变更部分对产品节能性能无影响时,可在申报同时提出免检申请(附件3)一式两份。
 
  1. 受控关键零部件及材料变更申请
已获证产品型号,当关键零部件和材料变更时,应及时向CECP提出变更申请(附件4)一式两份,经确认备案后,方可使用。(具体要求见《获证产品受控零部件/材料变更管理办法》)

点击下载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