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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1月1日
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⒈《建筑节能管理条例》
⒉200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中国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加快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物的利用。
⒊2006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
最新颁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积极扶持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等的开发和利用。积极推进地热能和海洋能的开发利用,推广满足环境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热供暖、供热水和地源热泵技术.
⒋《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实施地热源、水源、空气源热泵技术试点示范工程,积极推广空调和采暖系统变频调速技术、空气热回收技术等新技术的应用,扩大太阳能等新能源的使用范围。
财政部建设部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评审办法》
⒌财政部建设部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⒍<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 ,重点支持领域: 一共8个领域,与地源热泵有关系的有4个.
⑴地表水及地下水丰富地区利用淡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
⑵沿海地区利用海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
⑶利用土壤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
⑷利用污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