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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原因有哪些?
近几年来,伴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交通出行需求的日益增长,带来了公路交通的日益繁忙和机动车的高速增长,也带来了道路交通事故的高位运行。进入21世纪以来,全国每年发生交通事故近40万起,死亡超过10万人,受伤近50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近20亿元,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各类安全事故的75%。尤其是在我国汽车保有量仅占全世界汽车总量8%的情况下,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超过全世界五分之一,万车死亡率也远远高于发达国家水平。据最新资料显示,日本万车死亡率是0.77,英国是1.1,加拿大是1.2,澳大利亚是1.17,法国是1.59,美国是1.77,而我国万车死亡率为 5.1,是发达国家的4至8倍。这些醒目的数据充分说明,我国已进入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
通过实践和研究分析表明,造成当前我省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原因,主要体现在:
一、人
(一)人的因素。涉及人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1、是社会参与人方面。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仍然靠交警部门单打独斗,没有引起政府和相关部门注意和重视,宣传社会化局面还没真正形成,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到位,方法简单,效果不明显,导致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不强,交通法律意识淡薄。2、是驾驶人方面。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驾驶技能参差不齐,交通违法普遍存在,引发大量交通事故。3、是公安交警自身方面。部分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存在不足,部分民警执勤执法行为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