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建委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工作情况,拟定于2014年3月下旬在全市开展建筑节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促进我市建筑领域节能工作的健康发展,提升我市住宅建设综合质量及建筑节能整体水平。
二、培训工作的组织落实
培训工作由市建委科教处、市建筑节能管理处牵头负责,具体工作由市建设学校培训中心和市住宅产业化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培训对象
凡从事建筑节能工作的下列人员应参加培训:
1、建筑节能管理人员;
2、建筑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
3、建筑设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4、审图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5、房地产开发企业(含外地进连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
6、工程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
7、建筑节能检测机构。
四、培训内容
1、国家、省、市关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宣贯;
2、辽宁省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绿色建筑知识讲座;
4、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监理细则编写;
5、建筑节能、施工检测和验收;
6、新型建筑保温(材料)、技术体系介绍。
五、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拟定2014年3月下旬,采取全脱产方式,每期1.5天。
2、培训地点:拟定大连市建设学校主楼礼堂多功能厅(甘井子区东北北路51号)。
六、培训报名、培训费用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填写附件“节能培训登记表”发送到邮箱9457231@qq.com,交费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4年3月6日—21日。
4、报名地址:大连市建委八一路办公区3楼309室(西岗区八一路131A)。
5、培训费用:参加培训人员260元/人(含教材资料、培训、考务、证书及场地等费用),不足部分由大连市建筑节能管理处专项经费补贴。
6、联系电话: 82496177 联系人:程老师。
七、要求
培训经考试合格,颁发《辽宁省建筑节能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本人从事建筑节能工作上岗证明,未取得建筑节能岗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不能从事建筑节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