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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能源监管局完成陕宁青三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

2016-02-01 08:542770能源局西北能监局

近日,西北能源监管局圆满完成陕宁青三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并向国家能源局报送专题报告。

本次专项监管旨在推进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证国家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获得了国家能源局的重视,被列为2015年市场监管重点问题监管工作之一。

本次专项监管按照“全面调研”、“深入走访”、“出台办法”、“解决问题”四个步骤,有序深入开展工作。一是向三省(区)电网企业印发通知,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研。二是与三省(区)能源主管部门座谈,掌握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规划及项目备案管理情况;赴4家省级电网企业现场调研项目并网、运行和结算情况;深入8个典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现场,了解项目运营及电网服务情况,收集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起草了《西北区域分布式光伏发电监管实施细则》,明确了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执行、并网运行、市场公平及运行安全等各环节的监管内容及要求。四是依法依规协调解决相关群众投诉举报事项2项;并将调研发现的问题分析、整理、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国家能源局报告。

截至2015年10月底,三省(区)已并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36项,装机规模5.044万千瓦。2015年1-10月,三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量3888.088万千瓦时,上网电量2086.542万千瓦时。2015年,以陕西为代表的三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呈现爆发性增长的态势,并网数量较2014年底增长了近2倍,且广大居民及企事业单位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热情均较为高涨。

经深入调研、认真总结分析,发现三省(区)各电网企业基本能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按照“一口对外”原则受理并网申请,规范了并网及验收流程,规定了办理时限,并主动承担了公网改造的投资建设工作。同时发现目前分布式光伏发电在电价及补贴政策、增值税发票开具、项目管理、局部配网消纳能力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对此,我们建议明确2016年1月1日之前并网(备案)“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电价及补贴政策,提高补贴发放速度;将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小微企业纳入电网公司代开发票“发电户”范畴;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分布式光伏的管理;并将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与配电网建设改造、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的规划、计划相结合,提升配网消纳能力,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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