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新闻首页 新闻分类 切换频道

合肥:淘汰燃煤锅炉让“天蓝气爽”

2016-02-15 07:432830合肥日报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环保部门获悉,到去年底,全市90%以上须淘汰的燃煤锅炉已经淘汰。

为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环境质量,2014年我市划定市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全部行政区域,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各县县城、巢湖市市区,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及其他省级以上(含省级)开发区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不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炉灶等燃烧设施(集中供热、火电厂锅炉除外),并逐步开展非清洁能源锅炉的淘汰。

2015年,合肥开始在全市禁燃区范围内开展了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含1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洗浴、餐饮、住宿等三产服务行业及其他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均纳入淘汰对象。到2015年12月31日,全市完成率达90%以上,同时市环保部门对个别县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淘汰任务的,下达了整改意见函,要求在时限内继续完成整治工作。

据悉,燃煤小锅炉淘汰后,可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

举报
收藏 0
评论 0
广东省锅炉排放4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
为加大广东大气污染防治力度,记者昨日获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近日联合批准发布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定于4月1日起实施,将收严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0评论2019-03-19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