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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联合跨国发展 新能源企业抱团出海

2016-03-29 07:252670中电新闻网

伴随着各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呼吁,国外对新能源产品的需求也在大幅增加。许多国家已制定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中国计划到2020年将可再生能源比重提升至15%,到2030年提高到20%;德国、日本、美国分别计划到2020年将该比重提至35%、20%、20%;泰国则计划到2021年该比重达到25%;东非和南部非洲,到2030年该比重达到40%。

面对如此广阔前景,我国新能源企业在经历了上一轮危机洗礼后,开创跨界联合、抱团发展、跨国发展及可持续发展新空间,“抱团出海”,掘金“一带一路”。

“我们相信,在中国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的组织带领下,新能源‘走出去’发展将开辟一个新的发展局面,将为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带来更为广阔的空间,能够取得更好的发展成绩。”3月22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在“中国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创立大会暨亚洲太阳能产业合作论坛”致辞中说道。

依托国家能源外交,引导重大国际项目开发建设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环境保护压力的加大,各国高度重视新能源的开发与应用。欧盟已建立完善的碳交易机制,并出台了完善的金融和税收政策等措施来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美国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实施促进新能源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新战略,以立法和财政方式不断调整战略布局;印度及巴西等新兴国家新能源投资需求日益增加,给新能源国际化带来发展新空间。

“现在新能源‘走出去’,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两类市场要同等重视。一方面要加快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力推动新能源产业‘走出去’发展,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在发达国家市场的开拓,在发达国家市场证明我们的产品、企业具有国际竞争力。”梁志鹏提出。

在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亚洲,占据了全球新能源年需求的最大份额,这对于新能源企业“走出去”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亚洲除了资源以外,能源需求也很强烈。”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易跃春说,“我们要依托国家能源外交,在双边和多边政府合作框架下,充分利用现有合作平台,引导重大国际项目开发建设,有效应对国际项目政策、融资及市场等风险,构建开放的开发体制和金融合作体制,形成亚洲地区光伏产业发展、区域优势互补、互联互通、共赢发展。”“作为全国性的双向投资促进执行机构,近年来我们已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86个投资促进的MOU合作机制。”在谈及依托国家外交这一问题时,商务部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李勇说,“我们将努力搭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平台,利用自身在国际投资促进工作中的网络对产业投资促进的特有优势,为‘抱团出海’企业参与全球新能源产业分工贡献力量。”

产品走出去,标准和认证也要“走出去”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产业规模、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新能源产业拉动经济增长的意义逐步凸显。

2015年底,全球光伏装机规模同比增长32.95%。其中,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4318万千瓦,占全球新增装机四分之一;全球风电新增装机规模同比增长8.9%,同期我国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增长8.6%,国际风电市场增长速度高于国内市场。这预示着加快进入国际市场将成为我国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目前,我国新能源产品已在国际上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然而,标准和认证依旧是新能源企业‘走出去’所要面临的一个很大的障碍。”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鉴衡认证中心主任秦海岩告诉记者,我国在风电产业的国际认证对接进入比较早,现已得到大多数国家的认可,产品可以直接参与国际竞标,光伏产业认证对标正在逐步开展,目前已编制完成了《光伏发电站评价规范》。

“我国的标准、规范要跟上。要从工程标准规范、产品标准规范各方面入手,打造亚洲光伏产品的品质,把亚洲国家这个品牌打出去,也把亚洲光伏产业的形象树立起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处长董秀芬建议。

“合作共赢除了赢利的目的以外,更重要的是带动我国的产能出口,带动我国的技术更新换代,带动我国的标准规范被认可和‘走出去’,相信这是我们下一步要实现的更深层的目的。”三峡国际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禹认为。

全产业链融合,协同“走出去”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出了新要求,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有利于我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从产品输出向产业输出的提升。

“近几年来,我国部分新能源产品和企业先后遭遇美国、欧盟发起的‘双反’调查,海外投资各种政策性壁垒明显增加,这不是一家中国企业仅靠自身力量所能克服的,需新能源行业进行整合与协作,抱团实施‘走出去’战略,或联合应诉,以联盟形式提高新能源产业整体应诉水平,提高新能源行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协鑫集成董事长舒桦坦言。

“中国公司在海外发展很大的问题是竞争有余,团结协助不够。”王禹表示,“成立联盟,建立合作共赢的机制,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有投资经验的在投资上发挥一些长处,有研发经验的通过研发技术中心来降低造价,以便在国际市场上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带动太阳能、风电产能出口,真正实现我国的产能‘走出去’。”“与国内的情况不一样,海外新能源领域的投资主体更多的来自民营经济,因此,客户更期待的是我们如何能提供一个完整的解决方案,包括EPC、融资、运维等,这是一个复杂又综合的大工程,需要不同的企业在不同阶段的参与。”明阳风电(国际)有限公司CEO余俊轩说。

“在‘抱团出海’过程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合力互补,形成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协同发展的态势,共同提升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战略研究所能源经济与发展战略中心副主任姜鑫民告诉记者。

可见,随着全球新能源产业与市场格局的深刻变化,特别是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及中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联合发展及创新发展已成为中国新能源产业浴火重生、再创辉煌的关键。

对于这一点,中国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秘书长张世国表示,联盟将以“一体两翼”(一体即以促进中国新能源企业完善跨国经营生态系统为主体,两翼即信息服务及投融资服务)为工作着力点,以沟通世界、促进联合及有容乃大为原则,联合新能源行业国内外利益相关者,协力促进成员单位及新能源企业开创跨界联合、抱团发展、跨国发展及可持续发展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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