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将于3月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注意到,不久前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通知》明确,2016年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自2014年首次在深圳市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以来,我国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15年在内蒙古西部、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6个省级电网开展了先行试点。此次扩大试点范围后,将覆盖至全国18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标志着输配电价改革全面提速。
电改进入纵深推进关键年 红利有望进一步释放
近日多地正在组织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按要求今年要实现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同时,跨省跨区电网输电价格的核定工作也已启动。
0评论2018-01-151967
我国输配电价改革全领域铺开 实现新一轮电改“管住中间”
输配电价改革是本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内容,被形象地称为“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截至2017年底,我国输配电价改革已实现省级电网全覆盖,因此“两办法一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将完成对输配电价领域的全面监管,实现本轮电改“管住中间”,即以后只要向电网交了“过路费”,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就可以实现直接交易。
0评论2018-01-101722
全环节监管制度建立 输配电价改革全面完成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制定了《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和《关于制定地方电
0评论2018-01-03459
湖北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积极开展增量配电网业务
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大潮中,湖北用电成本能否更低?用电保供能否更稳?能源结构可否更清洁?13日,在2017年湖北省能源发展论坛上,专家学者对改
0评论2017-11-17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