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价改革正在结出果实,在明年覆盖全国后,有望在更大范围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
国家发改委在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在会上接受媒体提问时称,输配电价改革力争2017年扩大到全国。
国家发改委统计数据显示,参加第一批改革的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到55.6亿元。“在电改推动的市场化进程中,因为总体供需环境宽松,通过市场交易、直供电等,电价还有下调空间,释放的红利还将更多。”有能源官员告诉记者。
“这些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张满英说。而按照试点5省区55.6亿元的降价空间计算,全国推行输配电价改革在输配电环节至少能压缩出超过300亿元的降价空间。
去年剔除“无关成本”160亿元
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发改委不久前下发的《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称,要“进一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通知》明确,2016年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输配电价改革最先在深圳、蒙西试点,2015年第一次扩容到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今年进一步扩容到上述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根据国家发改委介绍,目标是在2017年输配电价改革覆盖全部省级电网。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施子海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电力价格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推进市场化。输配电价改革就是“管住中间”的关键改革措施,目的是转变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打破电网在“买电”和“卖电”两头的“双重垄断”,为电力价格市场化奠定基础。
事实上,电网企业主要通过收取“卖电”和“买电”的“差价”获取利润,改革后将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收取“过网费”。换言之,改革就是要管住中间这部分“过路钱”,利用成本监审等措施,去掉与输配电环节无关的成本,最终核定输配电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