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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长江经济带建负面清单强化环保

2016-04-28 10:062590长江商报

近日,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4月8日省委常委会关于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编制相关精神,研究完善了规划大纲,并就大纲与五个专项规划及既有相关规划进行对接,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规划编制重点工作。

湖北顶起“龙腰”责任

今年3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会议提出,把长江经济带建成环境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并强调发展的战略定位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有熟悉纲要制定情况的学者认为,这意味着长江经济带建设将进入加速期,同时中国将通过长江经济带的探索,走出一条协调“发展”和“保护”的新路子。

当前,湖北省长江经济带建设面临着生态环境状况问题、黄金水道综合优势未能充分发挥、产业转型升级任务重大、绿色发展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对此,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用科学规划引领发展。”

编制"1+5+N"规划体系

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规划编制原则将坚持“国家战略、湖北实施”,进一步把国家规划湖北化、具体化、项目化。

会议在充分吸收湖北长江经济带“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建设生态长江、涵养文化长江、繁荣经济长江”思路和“大力构建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现代产业走廊”等要求,编制“1+5+N”规划体系,包括1个总体规划、5个专项规划和N个修订衔接的既有专业规划。

“1”即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5”即5个专项规划,分别是省环保厅牵头编制《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建设专项规划》、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编制《湖北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专项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湖北长江经济带现代产业走廊建设专项规划》、省住建厅牵头编制《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宜居城镇建设专项规划》、省委宣传部牵头编制《湖北长江经济带文化建设专项规划》。“N”即按照新要求,对既有专项规划进行修编,包括省经信委编制的《中国制造2015湖北行动纲要》、省环保厅编制的《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省水利厅编制的《湖北省湖泊保护总体规划》、省农业厅编制的《湖北省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省林业厅编制的《湖北省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湖北省长江流域防护林建设总体规划》、省文化厅编制的《湖北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等多个现有规划。

沿江不再布局重污染项目

规划编制过程中,创新运用“逆规划”思维,强化生态环保硬约束,建立负面清单模式,严格约束指标、环境准入标准和环境总量、资源承载能力控制,为未来长远可持续发展留足绿色空间。

如绿色生态廊道建设专项规划中,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明确沿江限制或禁止开发的区域和产业,确保岸线留白、植绿,岸线后方尽量规划布置绿色空间;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专项规划中,通过科学布局,减少对生态用地的占用;现代产业走廊建设专项规划中,体现产业集中发展、高效发展,同时原则上沿江不再新布局石化、造纸等重污染项目;绿色宜居城镇建设专项规划中,体现沿江依水布局,但不能沿江连绵一体、一字布开,而要形成组团式、纵深式的城镇布局等。

“这个规划体系彰显湖北绿色发展的特别责任和担当,把湖北省已有的一些绿色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升、推广,把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要求予以充分体现。”湖北省发改委负责人介绍。

开放社会公众建言献策平台

据了解,此次规划编制工作提倡开放透明,集思广益。坚持“开门”编规划,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参与渠道,汇集各界智慧,凝聚发展共识,让规划编制过程成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宣传动员、营造氛围的过程,成为加强对事关全省发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找准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调整发展思路、倒逼发展转型、推进绿色发展的过程。

通过组织开展联合调研活动、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论坛、专家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广开言路,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使规划更加体现民意、贴近民生,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共享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并计划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等方式,开展“绿色长江,你我共享”社会公众建言献策活动。

这个规划体系彰显湖北绿色发展的特别责任和担当,把湖北省已有的一些绿色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升、推广,把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要求予以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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