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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围城”如何破?建立城市垃圾处理利益补偿机制

2016-04-28 10:202190南方日报

“垃圾围城”逐渐成为困扰城市有序发展的关键问题,也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城建思路。特别是改革开放先行地的广东,城镇化推进早,产生了规模可观的存量垃圾,给城市管理带来巨大压力。近三年来,与垃圾处理相关的提案比例也逐年上升,成为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话题。许多委员从不同角度开出“药方”,为我省早日破解“垃圾围城”难题建言献策。

问题1.家庭垃圾分类不理想

建议:推广保洁员上门回收

今年是广州全面推行垃圾分类的第五个年头。根据省政协委员、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环境与生态研究院院长杨中艺的调研,虽然广州的垃圾分类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推广普及难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公众环保意识仍然较低,制度上无法形成有约束力的施行手段,而分类体系也未贯穿垃圾收运到终端处置的全过程。

在杨中艺看来,普及保洁员上门回收垃圾制度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手段。“广州市已有许多居民区实行上门收集垃圾的制度,这是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制度的重要基础,尚未实施上门收集垃圾制度的居民区应在规定时间内尽快普及。”

具体操作中,他建议对尚未实施上门收集垃圾制度的居民区,在制度实施当年,雇佣保洁员的费用可由政府作适当补助,以提高居民的积极性。“相信实施一年后,居民将充分理解保洁员上门收垃圾的好处,从而养成习惯,对于全额支付保洁费也不会有抵触。”

在当前的保洁员制度下,杨中艺认为,保洁员可以在白天(上午或下午择一)负责楼道清扫,晚上非交通繁忙时段负责上门回收生活垃圾,在清运垃圾的同时,保洁员也有权监督居民执行垃圾分类收集制度的情况。

杨中艺表示,保洁员小队、中队、大队的队长和副队长也应该是保洁员中的一员,必须承担与其他保洁员相同的任务,同时承担队内事务协调工作,其担任队长、副队长职务额外产生的工作量,则应由居委会和街道委员会适当给予补助。

问题2.不同垃圾清运中易混合

建议:错开收集时间

同样是垃圾回收环节,省政协委员、香港时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朱颖恒则建议,从日本的垃圾分类收集制度设计中汲取有益经验,试点推行不同类别垃圾在不同日子进行回收的制度,“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对家庭垃圾分类行为进行监督,另一方面从制度上避免出现分好的垃圾在清运过程中混在一起的情况。”

朱颖恒表示,不同类别的垃圾一周内的收集时间应该错开,厨余果皮类垃圾(湿垃圾)容易腐烂,每周宜安排6天收运;除有毒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干垃圾)不会腐败变臭,可以暂存在家庭内,每周安排1天收运;有毒有害垃圾数量比较少,可以每月回收1次。为了提高垃圾清运车辆的使用效率,应安排好清运车辆的调度,不同的片区在一周内应安排不同的日子分别收集湿垃圾和干垃圾,并明确知会每户家庭。

作为配套措施,朱颖恒建议,不应在路边或小区放置垃圾箱或垃圾桶,以避免对堆放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非交通繁忙时段,清运车辆抵达指定地点后,由保洁员将收集到的垃圾直接装车,不得堆放在公共场所,也不得置于手推车上过夜。

朱颖恒也认为,保洁员应负责对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监督,对于没有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的家庭,初次违规者,应对其户主进行教育,所弃垃圾不予回收;对于再犯者应发送警告通知;对于屡教不改者,可采取业主委员会电话通知改正、公布名单点名批评、通知其工作单位加强教育、登报批评乃至提高次月收费标准等处罚措施。

问题3.垃圾分类物流成本高

建议:推广第三方服务

如何更普遍推广垃圾分类?省民盟建议,应推广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有效解决垃圾分类的人力、财力和物流困难,提高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可塑性。

在我省推广垃圾分类的第三方服务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小阻碍。省民盟透露,一方面,我省垃圾管理中,再生资源由经贸部门管理,生活垃圾由建设(城管)部门管理。体制分割而管理存在交集导致管理部门推诿扯皮和不作为。另一方面,目前对垃圾处理的管理手段较为落后,垃圾处理方式主要以焚烧、填埋和生化处理,而把物质回收利用排斥在垃圾处理方式之外,致使低值物回收利用因不能享受财政补贴而得不到发展,影响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由于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在我国尚处于尝试阶段,省民盟表示,以现有的组织能力、技术手段在定量评价第三方服务的效果、界定废弃物的资源、经济价值等方面都存在不少困难,这增大了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的评价与监督难度。

对此,省民盟建议,我省应积极研究出台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管理办法,指导市场形成基于供求均衡的垃圾处理行业定价法,系统确定物质利用(包括易腐有机垃圾转换成高品质可回收利用物质)、能量利用和填埋处置的指导价,形成与分级处理相适应的价格级差,以确定捆绑服务的补贴价格,降低垃圾处理的总成本。

在正向激励措施上,省民盟认为,要逐步建立第三方诚信档案和信用累积制度,建立评价监督信息共享与公开平台,定期发布黑名单,强化对招投标和治理过程中程序、绩效、市场负面清单、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国有资产使用状况等主要内容的监督。

在推广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过程中,为避免多头管理,省民盟建议,将供销社资源回收职能整合到垃圾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环保、城管、环卫和经贸等部门加强合作,协调相关固废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固废治理。

问题4.厨余垃圾易混入普通垃圾

建议:引导推广厨余垃圾处理机

厨余垃圾处理在垃圾分类处理中一直比较困难。公众对餐厨垃圾分类处理的意识不高,很多时候将餐厨垃圾连同其它垃圾丢掉。对此,孟丽红等20名省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建议,我省应加强推广厨余垃圾处理设备。

提案认为,由于政府行政力量介入少,厨余垃圾分类处理推广相对缓慢。特别是在餐饮网点、机关、企业和学校食堂的厨余垃圾,有的被偷偷混入普通生活垃圾中。对环卫部门而言,增加了垃圾收运过程的二次污染以及垃圾收运处理的难度和成本;对整个社会而言,很多厨余垃圾被无良商贩回收后,成为地沟油的主要材料来源,最终又被摆到千家万户的餐桌上。

提案介绍说,安装餐厨垃圾处理器是当前国际上处理餐厨垃圾的一种普遍做法,这种处理器将厨余垃圾粉碎成直径很细小的颗粒后与水混合后进入市政下水道,再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在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普通民众家庭中非常普遍,例如美国家庭餐厨垃圾处理器普及率达到50%,其中新建住宅普及率超过80%。但在国内,对于这种垃圾处理方式尚没有普遍接受,使用率比较低。

对此,孟丽红等20名委员建议,广东要引导全面推广厨余垃圾处理机,与厨余垃圾处理机的厂商合作,在已经纳入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的城区试点安装,并对安装厨余垃圾处理机的单位或者家庭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此外,可在餐饮网点强制、公共区域免费安装厨余垃圾处理机。

问题5.垃圾处理产业化程度仍不高

建议:制定行业优惠政策

根据台盟广东省委会的研究,在未来一段时间,填埋、堆肥和焚烧发电三种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将会长期并存,垃圾焚烧发电将是今后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向。但仅靠垃圾焚烧发电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处理垃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一方面,垃圾处理要做到产业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另一方面也需要全民参与垃圾分类。”

省台盟的调研发现,目前广东垃圾处理除个别业务承包给公司外,主要还是由政府和公共部门统包统揽,成为名副其实的公益性服务业。由于基本上仍沿用旧有体制模式,垃圾处理的产业化程度不高,阻碍了其产业化运作。在一些地方,城市垃圾处理存在投资不足、服务质量差、体制不完善、城乡差别大等一系列问题。

垃圾处理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最终将给城市管理带来压力。对此,省台盟认为,要尽快制定垃圾处理行业优惠政策,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利益补偿机制,通过多种手段,从税收、信贷、征地到用电,对从事垃圾处理企业和回收利用企业给予支持。并按照“谁生产、谁付费”的原则,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

问题6.废弃电器多卖给“马路游击队”

建议:出台电子垃圾管理方法

除了日常垃圾,省政协常委、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林勇提醒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应对电子垃圾污染提高警惕,加大介入处理力度。林勇表示,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估计,全世界每年约产生2000万到5000万吨电子垃圾,这已成为继工业时代化工、冶金、造纸、印染等废弃物污染后,全球范围内出现的新兴污染物。

林勇经过多年观察发现,在广东,一些废弃的家用电器,居民大多卖给小区内游走的“马路游击队”,而后通过非正规的废品回收渠道,再倒卖给旧货市场或私人拆解作坊,这不但占用绿地、良田,破坏自然美观,产生环境污染,且由于很多废弃电子产品属于有毒高危物品,无法自然消解净化,还散发出有毒物质,成为环保和健康杀手,严重破坏自然环境、威胁人体健康安全。

为此,他建议我省应参照欧美等国外立法成功经验,尽快出台区域性电子垃圾管理方法,完善省内法规体系,增强法律和政策的系统性、配套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回收及处理的主体,特别是电子垃圾回收的职责。

此外,林勇建议,广东要出台优惠政策,发展第三方电子垃圾处理企业,利用税收优惠鼓励民营、外资进入这一领域,加快对电子垃圾进行绿色化、专业化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同时大力鼓励电子电器企业技术创新,应用新兴材料设计环境友好型电子产品,从源头上减少电子垃圾的产生量。

问题7.高速公路乱抛垃圾

建议:在收费站出入口设垃圾桶

目前,广东的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突破7000公里,位居全国第一。随之而来的是高速公路通行车辆的成倍增加,而广大车主素质的参差不齐也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管理问题。省政协委员吴哲歆观察到,不少车主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停车缴费或取卡时,会打开车窗随手丢弃垃圾杂物,或在高速公路上乱抛垃圾。

“省内的广汕、深汕高速公路,不论是不是重大节假日,都车流密集,经常堵车,造成路上垃圾横飞,杂物成片,公路成了垃圾场。”吴哲歆表示,高速路上的垃圾会严重影响司机视线,极易造成交通安全事故。在飞速行驶的高速公路上丢垃圾杂物,无异于谋杀身后的车辆驾驶员和乘坐人员。此外,作为一个城市或地区的主要通道,高速公路出入口垃圾横飞的现象也损害了城市文明形象。

对此,在有关主管部门加强路面的巡查养护,加大处罚力度,严惩类似行为之余,吴哲歆建议,可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的闸杆前后两边分别设立垃圾收集桶,在车主停车缴费、取卡的同时方便处置行车途中产生的垃圾杂物,减少部分司乘人员在高速公路上随车丢弃垃圾的现象,提高行车安全。

“也要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设立醒目的公告提示牌”,吴哲歆认为,以此提醒广大司乘人员注意前面收费站已设置垃圾杂物收集桶。

问题8.建筑垃圾处理滞后

建议:尽快制定再生利用政策

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日益加快,改扩建、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带来了大量既有建筑的拆除。省政协委员廖建航认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每年拉动生产大量水泥、骨料(混凝土原材料)、新型墙体材料标砖等,既消耗了大量的原生建筑材料,随后产生的建筑垃圾,更是带来了很高的环境成本。

“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运往受纳场并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处理”,廖建航认为,这种处理方式耗用了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等经费,更严重的是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环境污染。

廖建航认为,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 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如废钢筋、废铁丝、废电线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材则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砖、石、混凝土等废料经破碎后,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等建材制品。

廖建航建议,广东可借鉴西方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和处理方法,制订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政策,同时尽快制订切实可行的再生资源产品标准,加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宣传教育工作。

问题9.秸秆类垃圾产生量庞大

建议:公开招标专业处理企业

每年夏收和秋冬之际,农业秸秆都容易成为我省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源头;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也相当惊人。据此,省政协委员周世明建议,应尽快提高我省园林绿化垃圾及秸秆类废弃物循环利用。

周世明介绍说,事实上,园林绿化垃圾与秸秆类废弃物是地球上第一大可再生资源。然而,对其利用率极低。“农村的秸秆废弃物随意废弃或露天焚烧的部分约占总量1/3,而城市的园林绿化垃圾40%—80%被当地果农、园林公司简单堆放或者夜间焚烧。”

这种简易填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既容易堵塞下水管道,又易造成城市内涝。周世明说,夜间焚烧则严重影响生态环境,也浪费了宝贵的可再生资源。

“受专业知识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农民不易掌握秸秆还田技术与应用技术,耕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反而引起负面效应。”因此,周世明建议应统一收集秸秆及园林垃圾,交由相应的资质单位专业处理,资源化转变为成熟产品后,再返回农田或城市绿化,由专业的技术人员指导农民科学使用。

在收集上,周世明则建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优选技术成熟的资质单位专业收运、处理秸秆类废弃物,政府参照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对承担企业进行一定的补贴,并将资源化的环保产品列为政府采购的优先选择。

此外,周世明提醒政府在城市规划中予以规划和支持,对有机固废的综合处置预留相关的环保用地。鼓励环保企业大胆投资建设,引入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

建言

普及保洁员上门回收垃圾制度。制度实施当年,政府可作适当补助。

——省政协委员、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环境与生态研究院院长 杨中艺

试点推行不同类别垃圾在不同日子进行回收的制度。

——省政协委员、香港时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颖恒

应推广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提高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可塑性。

——省民盟

加强推广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对安装单位或家庭给予一定的补贴。

——孟丽红等20名委员

制定垃圾处理行业优惠政策,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利益补偿机制。

——省台盟

发展第三方电子垃圾处理企业,利用税收优惠鼓励民营、外资进入这一领域。

——省政协常委、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林勇

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的闸杆前后两边分别设立垃圾收集桶。

——省政协委员 吴哲歆

制订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政策,同时尽快制订切实可行的再生资源产品标准。

——省政协委员 廖建航

优选技术成熟的资质单位专业收运、处理秸秆类废弃物,政府进行一定的补贴。

——省政协委员 周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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