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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6月底建成覆盖全省高速公路的城际快充服务网络

2016-05-05 10:172670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4月27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与齐鲁交通发展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建立业务战略合作关系达成共识,将在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

协议明确,双方以互利互惠、诚信合作为原则,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全面推广应用电动汽车,优化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服务功能,更好地为电动汽车高速通行提供支持和保障。根据协议,双方将全面开展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故障抢修、应用宣传等方面业务合作,共同制定高速公路服务区电动汽车城际快充服务网络发展规划和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国网山东电力将在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所辖服务区建设运营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并加大相关资金投入,充分满足服务区发展用电需求。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提出要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城际快速充电网络。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建设城际快充站,优先推进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城际快充网络建设,适时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成渝城市群、哈长城市群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盖大部分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满足电动汽车城际、省际出行需求。国网山东电力与齐鲁交通发展集团等单位通力合作,截至3月底,建成充换电站126座,其中高速公路快充站62座,累计充换电量1.54亿千瓦时,充换电次数143万次,服务电动汽车行驶里程1.47亿公里,已在京沪、青银、京台、沈海高速公路建成“三纵一横”高速城际快充网络,电动汽车客户可采用预约充电、自助充电等多种方式充电,实现远距离出行。

双方约定,将共同成立高速公路服务区电动汽车城际快充服务网络建设运营工作机构,合作在全省青兰、荣乌、日兰等11条高速公路沿线建设88座快充站。每座快充站规划建设4台120千瓦直流充电机、8个充电桩,可同时为8辆电动汽车充电,30分钟内充满(80%电量);每座快充站先期建设2台充电机、4个充电桩,支持所有符合中国标准的电动汽车充电。到6月底,将建成覆盖全省高速公路的城际快充服务网络,满足全省电动汽车高速公路通行的充电需求。

双方还将加强配套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维,提升充换电服务水平,为电动汽车走出城市、跨城际出行提供绿色环保、方便快捷的充电服务,共同推动山东省大气污染治理、节能减排和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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