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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中央10部门验收

2016-05-17 12:102600中国建设报

5月13日,山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会议在山东省济宁市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致信祝贺,部总经济师赵晖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政高在贺信中指出,近年来,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现了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顺利通过了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全国爱卫办、全国妇联(以下简称“10部门”)的验收。山东省的验收标志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由点上突破转向面上铺开,这也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取得的新进展。他强调,农村垃圾治理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希望山东省再接再厉,深入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继续推行企业化的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治理质量,形成一套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机制。

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出,农村垃圾治理是至2020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最大的重点之一,是必须完成的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最近连续3年中央一号文件均对农村垃圾治理提出了要求。在去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上,汪洋副总理指出,各地要把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厕作为当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前不久公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可以说,这项工作已被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之中。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强有力的组织推进机制,省级领导要亲自挂帅。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县级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持常态监督和考核,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工作考核内容。各地要大力推进符合农村实际、可持续的农村垃圾治理,一定要推行分类减量,一定要组织村民参与,一定要建立竞争机制。

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全国爱卫办等部门有关代表出席会议。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姜文艺、济宁市以及济宁市邹城市保洁员、村民、村干部代表先后做了发言。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主管部门代表参加了会议,山东省有关部门代表和地级市有关代表列席了会议。会前,代表们观摩了邹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做法。

据了解,2014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了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5年专项行动,提出实现90%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目标。2015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10部门印发了《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治理目标和任务要求,确立了农村垃圾治理逐省验收制度。经过预备审查、第三方现场核查、综合评审等程序,10部门认定山东省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效果以及设施设备、治理技术、保洁队伍、监管制度、资金保障5个方面符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要求,联合印发了关于认定山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结果的通知。目前,各地普遍开展了这项工作,31个省(区、市)全部提出了5年内完成治理目标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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