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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排污许可试点正式启动 探索“一证式”管理模式

2016-05-30 09:262380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会议提出,到2016年底海南省内6家石化化工企业、4家火电企业、1家造纸企业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通过开展排污许可证制度试点,探索建立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模式。

据了解,启动试点工作的6家石化化工企业包括: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建滔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和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4家火电企业包括:华能海口电厂、华能东方电厂、国电乐东电厂和华能洋浦热电厂;1家造纸企业为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厅长邓小刚会上指出,将排污许可建设作为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有利于进一步整合衔接现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污染源管理新格局,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开展排污许可证制度试点,就是进一步厘清政府、企业、第三方权责,构建排污申报、信息公开、监测监控的运行平台,全面建立环保领域的诚信机制。营造排污者如实申报、监管者阳光执法、社会共同监督的环境治理氛围”,邓小刚说。

为推动试点工作进展、确保工作进度,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已成立排污许可证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邓小刚亲任组长。同时通过邀请国际环保机构和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环评机构、高等院校等著名专家学者进行多次研究论证,起草编制了《海南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和《排污许可证申领技术路线》,以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会上,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周学双对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了介绍;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宋国君对“美国固定源空气污染物定量风险评估、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及启示”进行了讲解;美国三捷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戴伟平对“美国排污许可证内容”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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