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组高度评价了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能效领跑者创建工作,给出了总分106分(满分100分,附加分10分)的考核评价。考核组组长、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管理司张世良司长认为公共机构节能的“深圳模式”、“深圳亮点”、“深圳经验”对全国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节能改造力度全国最大
据悉,创建能效领跑者是国家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同类可比、优中选优”的原则,从全国约175万家公共机构中评选出200家能效领跑者,承担示范引领作用。广东省4.2万家公共机构,推荐6家单位。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被广东省推荐。
公共机构节能是机关事务部门的一项新职责。“十二五”以来,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执行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指示,勇于担当,大胆创新,狠抓落实,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广东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关怀、指导和帮助下,不断取得新进步和新突破,有效创立合同能源管理“深圳模式”,初步打造节能工作“深圳亮点”,基本形成节能工作“深圳经验”,较好地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
目前,深圳有63个市直机关、10个行政区(新区)共1861家公共机构,其中国家机关726家(占39.01%),学校515家(占27.67%),医院116家(占6.23%),场馆及其它单位504家(占26.4%)。公共机构既有建筑面积2285万平方米,各类能源消费总量22.4万吨标准煤,用水总量5261.8万立方米。
截至2017年12月,深圳市完成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641.46万平方米,占全市总建筑面积的72%,改造力度全国最大。“十二五”期间,深圳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25.5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2.03%,人均用水量下降16.20%,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2016年至今,开展了37个项目,完成改造面积88.35万平方米。
全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十二五”以来,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主要做了5个方面的工作:
思想先行,树立“科学”工作理念。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障碍归根结底是思想观念的障碍。这些年来,深圳市机关事务局反复学习、不断总结,逐渐形成并始终坚持了“五个意识”,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一是大局下行动。坚决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抓落实。二是责任担当。站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政治高度,认识和对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切实承担起历史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定职责。强化责任,有所作为。三是开拓创新。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的过程,是不断遇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过程,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适应的按需要调整,没有的按需要创立,开拓求发展。四是依托市场。摆脱过度依赖财政投资的困境,坚持走市场化道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公共机构节能,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大力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五是协作共赢。切实发挥统筹职能,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培育节能服务市场,打造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统一管理,构建“务实”管理体制。深圳市公共机构有1861家,涉及机关、医院、学校、文体场馆等不同类别,点多线长面广,编制性质复杂;节能管理涉及发改、财政、住建、经信、采购、机关事务等多个平级部门,跨市、区、街道三级行政架构,统筹协调难度很大。为解决“统不起来”的难题,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为决策机构,加强统筹领导;确立了机关事务部门牵头,发改、财政、监察、政府采购等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教、科、文、卫等系统明确节能主管部门,全市形成了统一的管理体制机制,为节能工作的推进和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理清职责,建立“顺畅”协同机制。公共机构节能及合同能源推广是个新事物,很多操作层面没有现成的政策法规和经验可以借鉴,具体工作和操作流程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能。为避免职责交叉,提高工作效率,我们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划分“项目形成”、“项目招标”、“项目实施”、“项目完成”四个阶段共15个步骤,明确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形成齐抓共管、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在项目申报上采取批量申报,在项目立项上实行备案确认,在项目招标上实现1元标的采购招标,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实现了批量操作、整体推进。
坚持导向,创立“配套”政策体系。针对“十二五”初期公共机构节能政策法规空白点多、工作职责不清、工作流程不畅、操作平台缺失的实际,没有的按需要创立,不适应的按需要调整,把建章立制贯穿在节能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十二五”以来,先后在职责、任务、操作、标准等4个层面,出台了20多部政策体系,明确管理权责,下达任务指标,明确具体工作的操作流程和技术规范。
强化落实,形成“管用”工作抓手。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是个系统工程,既靠宏观统筹,更靠真抓实干。市联席会议对全市公共机构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和行为节能现状进行全面统计分析和专项摸底调查,科学评估节能潜力,全市统一自上而下逐级分解节能指标。市政府与市直重点用能单位及10个区(新区)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每年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规划制定、责任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实行日常督查督办,对重点用能单位和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能源审计,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八中梅 韩萌)
面向全市推广8大示范试点项目
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注重将科技成果转化成节能实践,2011年以来开展8个示范项目试点,取得良好成效,现已面向全市推广。
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2011—2012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中央空调系统实施了自控系统、水蓄冷、冷凝器自动清洗、空调用水自动加药节能改造,是深圳市第一个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改造后空调系统综合节能率达21%以上,年节约电费286万元。
地下车库照明系统改造。市民中心广场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约9.6万平方米,共有停车位2608个。改造前停车场采用普通日光灯照明,年用电107.4万度。停车场照明灯具没有安装时间控制系统,全天24小时开启照明,部分灯具老化,耗电现象十分严重。2012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地下停车场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更换LED照明灯具,加装红外感应控制开关,年均节电102.7万度,节电率达95.6%。
公共区域照明系统LED改造。2011年,采用政府投资方式对市民中心走廊、食堂、大厅、卫生间、茶水间等公共区域照明系统进行LED改造,年均节电量29.5万度,节电率为34%。
公共区域外窗玻璃贴膜改造。2011年采用政府投资方式进行改造,市民中心总贴膜改造面积约为27000平方米,贴膜改造平均节能率为6.5%,年节电量89.8万度。
地下停车场充电桩改造。2015—2016年采用社会合作建设方式,分批次在市民中心地下停车场建设安装充电桩共254个。以市面常见混合动力车为例,每公里耗能约0.2度电,费用0.2元,比燃油节约4倍。
深化节水试点。市民中心片区主要用水为茶水间、洗手间、厨房和绿化用水,所有用水器具均为节水型用水器具,供水管道设施漏失率小于0.07%。为进一步深挖节水潜力,2017年采用新型的防堵自控恒流节水水嘴对原节水龙头水嘴进行更换,单龙头节水率达62%,水龙头用水约占市民中心总用水的25%,通过更换新型水嘴可实现总节水15%。在不影响正常办公和用水需求的情况下,实现了更好的节水效果。
食堂燃气改造试点。2017年4月起,对管理局所属11个食堂、169个炉灶进行合同能源管理节气改造试点,实测单灶节气率为36%—39.25%,整体综合节气率约24%,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标,面向全市推广。
办公用电智控改造。市民中心各类办公房间的照明插座用电约占总用电的20%。2017年8月起,在市民中心管理局办公室开展了办公用电智能管理试点。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实施办公用电精细化管理,实现办公用能设备“零待机”。插座与照明分项电耗降低13.06%,总用电降耗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