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新闻首页 新闻分类 切换频道

3月1日起,爱车不用领环保标啦

2019-02-26 09:051780中国节能网
 记者25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3月1日起,在广州市范围内行驶的本地和外地籍号牌车主无需再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黄标车有关信息将以电子数据形式应用于公安交警部门的管理中。
市生态环境局同时表示,停止发放纸质的机动车环保标志,并不意味着取消机动车黄绿标属性,机动车排放检验仍需要定期进行,黄标车限行措施仍然有效。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25日表示,按照去年11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修正的《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安排,广州生态环境部门将从3月1日起停止对新注册登记及在用车辆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这意味着今后在新车注册登记和车辆年审环节,无需再申领环保标志,但已领取的环保标志仍然有效,不需要交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或生态环境部门,待标志有效期满或损坏后自动失效。
据悉,2008年1月,广州开始全面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作为机动车排放达标、限行管理的凭证,以及作为确认环保定期检验周期、环保达标管理的依据。十余年来,车窗前需有三个标志:年检标、环保标、保险标,环保标志取消以后将只剩年检和保险两标。
2016年,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但由于《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了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广东各市还一直在核发该标志。
黄标车查处以电子数据为准
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停止发放纸质的机动车环保标志,并不意味着取消机动车黄绿标属性,机动车黄绿标属性依然存在。黄标车限行措施仍然有效,黄标车有关信息将以电子数据形式应用于公安交警部门的管理中,对黄标车限行查处将以黄标车电子数据为准。
此外,市生态环境局强调,虽然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黄绿标)停发,但机动车排放检验仍需要定期进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验,有关检验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公安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市民若有疑问,可拨打市生态环境局电话83190024咨询。
焦点问答
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否代表车辆不用进行排放检验?
否。虽然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黄绿标)停发,但机动车排放检验仍需要定期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检验上线的车辆不进行排放检验。
停发机动车环保标志是否意味着取消机动车黄绿标属性?
否。停发机动车环保标志是停止发放纸质的机动车环保标志,并不意味着取消机动车黄绿标属性。
机动车黄绿标属性是否会因年审排气检测合格与否而发生变化?
否。机动车的黄绿标属性取决于其符合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情况(即车辆生产出厂时,汽油车是否达到国Ⅰ排放标准、柴油车是否达到国Ⅲ排放标准)。
新车以后就不用去领环保标志了?
是。今后新车在注册登记后,无需再领环保标志。
机动车的绿色环保标志尚在有效期内,停发环保标志后是否全部失效了,是否要交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或生态环境部门?
否。已申领的环保标志仍然有效,不需要交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或生态环境部门,待标志有效期满或损坏后自动失效。
黄标车限行禁令是否仍然有效?
是。广州市自2009年起分步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从2017年7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24小时禁止黄标车通行。停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后,我市仍将按照国家和省既定的工作部署,继续实施黄标车限行电子抓拍执法等相关政策措施。黄标车违禁查处以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信息系统中的电子数据为准。
举报
收藏 0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