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部领导指示要求,组织120多名环境监测人员开展应急监测,全力以赴做好环境应急工作。生态环境部领导带队3次实地查勘消防废水围堵现场,要求确保受污染水不进入灌河;组织召开了第二次环境应急处置工作会议,要求继续优化监测点位、监测频次,做好受污染废水体的处理处置工作,严防次生环境污染。
22日17时30分应急监测结果显示,事故地下风向800m、1000m、3500 m处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2的二级质量浓度限值。从变化趋势来看,21日至22日大气污染物浓度显著降低。
22日15时采集的水样监测结果显示,新民河、新丰河闸外断面检出苯胺类及其他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标准;灌河排污口下游3KM和灌河入海口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做好应急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周边环境质量;配合地方加强对封堵闸坝的巡查,做好园区内受污染水体的监测调查和处理处置,严防受污染水体外泄风险,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