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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类产业将淘汰

2019-04-10 18:591960中国节能网
 中国环境报记者闫海超北京报道 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进行了修订,近日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征求意见稿》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3个类别组成。其中,鼓励类包含农林业、水利、煤炭、电力等,共涉及42项;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共涉及16项。
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涉及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两项。其中,钢铁类中,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 7.5 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均属淘汰类别。
本次修订的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顺应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大力破除无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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