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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助力新能源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4-08-14 16:1285630中国能源报

绿色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金融在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重要实践,它的重要目标是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当前,无论是政策层面、金融机构层面,还是微观企业层面,绿色金融创新不断,助力新能源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新能源企业亟需绿色金融创新支持

新能源产业作为绿色经济中最活跃的产业之一,是推进实现“双碳”目标的主力军,但也存在着技术门槛高、前期投入大、转型成本高等特征。首先,新能源产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没有一定的科技实力很难在新能源市场占据一席之地,而技术研发需要人才和资金持续投入。其次,新能源企业项目前期建设资本需求量大,包括土地购置、土建、设备采购等。最后,随着能源转型升级、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进程加速,新能源企业需要不断研发新技术、进行产业升级,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导致其转型成本居高,资金缺口大。

新能源企业的这些行业特征,共同决定了其发展需要多样化的金融创新支持和持续融资支持。有关数据显示,国内绿色投融资每年资金缺口在1.6万亿元以上,到2060年,将面临新增需求规模达到139万亿元。绿色金融的创新发展和广泛使用正是填补这一资金缺口的必要工具。

目前,新能源企业融资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由于新能源企业技术研发投入高,且存在成果转化的不确定性,高额资金投入难以在短时间内获得回报,加之新能源市场参与者大多数为中小微企业,这些企业信用等级相对较低,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对新能源企业信贷投放的规模和比例都处于低位水平,且贷款投放以短期居多,利率也相对较高。企业需求与银行信贷要求不匹配,加之银行信贷审批程序复杂、手续繁琐,导致大多数新能源企业面临融资约束,特别是在项目建设初期,企业资金需求规模较大,融资约束问题尤为突出。

绿色金融一揽子创新模式落地见效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绿色资金投放力度,鼓励资本赋能新能源企业,持续探索金融支持模式创新,绿色金融一揽子创新模式逐渐落地见效。

第一,建立资本有效赋能新能源企业的全生命周期支持体系。首先,加大绿色金融在推动技术研发与创新方面的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促进新能源企业产品质量提升。其次,拓宽融资渠道,根据新能源企业的不同类型和不同发展阶段对不同资金性质的需求,丰富融资方式,扩大新能源企业资金供给来源。最后,及时适应新能源企业整合并投资上下游产业链的最新业态,聚焦新能源产业链资源发展潜力,创新新能源企业产业链融资支持功能,提高整个产业链的效率和质量。

第二,健全支持产业绿色化和绿色产业化的政策引导支持体系。当前的政策体系,已明确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并且支持募集资金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或再融资;鼓励企业发行碳中和债和可持续发展挂钩的债券;支持清洁能源等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品。同时,还将符合条件的生态环保领域的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加强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的金融支持,并完善相关投融资模式。

第三,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绿色金融,主动创新。2023年,国有大型银行深入挖掘和培育绿色信贷市场,全面推进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理财等绿色投融资业务发展。中国人民银行2023年末的数据显示,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为30.08万亿元,同比增长36.5%,远高于其他各项贷款的增速。在融资模式创新方面,2023年3月29日,首批新能源基础设施公募REITs在上交所上市。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已经具有绿色属性,可以采用绿色债券的形式发行。新增的绿色债券发行项目不仅减少大量碳排放,同时也将拉动地方经济增长,提供更多就业空间。

绿债助力新能源企业高质量发展

绿色债券是指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的债券。绿色债券作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规模日益扩大。截至2023年底,中国境内贴标绿色债券累计发行481只,发行规模达8548.54亿元,资金多投向新能源领域,其中以风电、光伏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项目为主的清洁能源领域资金规模合计占比达44.25%,居第一位。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作为碳减排的另一重要领域,发行规模位居第二,主要投向绿色建筑、污水处理等项目。

绿色债券有其鲜明特色和优势,也需书写助力新能源企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第一,扩展绿债功能,健全政策体系。作为当前新能源企业融资的一种新兴方式,鼓励绿色债券发行,扩展绿色债券功能,对于降低融资成本、有效提高企业声誉和形象,以及推动国家进行绿色发展、改革并出台相应政策大有帮助。鉴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带来的低碳转型加速效应与绿色融资需求的扩大效应,我国金融体系也在积极拓展绿色金融的功能,通过发行各类绿色债券产品,不断创新品种、结构和用途,满足绿色项目多样化融资需求,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促进高碳化石能源行业转型,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绿色资金保障。2023年,证监会和国资委发布了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推进降碳、减污、扩绿等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全面的绿色转型,主要支持举措包括对优质中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优化审核安排,参照知名成熟发行人标准,简化文件签章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要求,适当延长财务报告有效期,即报即审,提高了绿债的融资效率。

第二,创新债券品种,拓展投资方向。作为政策性支持,证监会鼓励创新债券品种,聚焦绿色产品优势。一是发挥产品优势,包括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债券发行前3个月内公司用于绿色相关项目的自有资金支出;允许与普通公司债券同时申报;二是发挥程序优势,包括发行审核效率高,审核绿色通道,优化审核效率,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政策;三是发挥成本优势,发行的票面利率普遍低于普通债券,而且政府在发行、税收上都对绿色债券提供财政补贴减税等支持。在债券投资方向上,绿色债券的募集资金必须100%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

第三,完善审核机制,突出审核重点。首先,要确定发行人投向应是合格的绿色项目,确保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绿色低碳项目的支持范围。若投向固定资产项目,则应具备良好的收益性,收入应主要来自市场化销售或运营收入,而不得来源于土地预期出让收入返还,收入中的财政补贴占比不得超过项目总收入的50%,且募投项目不得回售给政府部门,纯公益性项目不得作为募投项目。其次,通过第三方独立审查进行绿色认证。按照国际惯例,外部审查包括鉴证、第三方意见(SPO)、绿色债券评级、认证气候债券等,其中第三方意见仍是最常用的外部审查方式。再次,取得发行资质,进行债券的信用评级。目前,绿色债券作为特殊品种公司债券,发行审核时不强制要求发行人进行评级,评级结果主要作用在于为后期销售参考依据,很多资金方式通过评级等级设定准入条件。最后,追踪募集资金的投向情况,根据规定按季度发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由于绿色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信息披露要求不断提高,因此,发行人资金管理的能力需要不断提高。

第四,丰富发行主体,紧贴企业需求。鼓励丰富金融类企业、产业类主体、城投平台、民营企业等多主体发行绿色债券,加大对新能源企业绿色债券的支持力度。对于涉及新能源绿色企业发展前景好且有募资需求的项目或公司而言,需要关注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是否满足绿色认证要求、股东是否有减少持股比例意图、目前债务结构、公司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等议题,企业可根据上述议题来衡量是否适合发行绿色债券。只有对新能源企业有充分理解和认识,才能对绿色债券的适用性做出合理、适当的判断。及时有针对性地紧贴新能源企业在自身发展、产业链扩展、新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等方面资金需求,提供多样化的绿色债券产品,助力新能源企业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新能源产业正向纵深发展,不断催生出新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有待绿色金融的创新支持。绿色债券助力新能源企业高质量发展是绿色金融大文章的重要篇章,需要绿色产业与绿色金融协调并进。

(作者系财达证券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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