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官方消息,正式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 开展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农村能源转型升级,全面部署村镇微能网试点建设各项工作。
通知明确,本次试点核心任务为搭建以适配村镇工商业用能需求为核心的复合型综合微能网。针对乡镇产业园区、规模化农业基地、特色文旅村镇等工商业用能集中区域,依托市场化运营模式,构建“电、热、汽、冷、气”多能互补、高效联动的综合能源体系,全方位提升村镇能源利用效率与供给质量。
在电力供给升级层面,通知提出要深度对接区域可再生能源发电资源,推动新能源产业与乡镇工业、现代化农业设施、乡村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充分盘活村镇闲置资源,依托厂房屋顶、公共停车场等场地,规模化开发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项目。同时,依托具备电力支撑、灵活调节能力的生物质发电、存量绿色小水电等稳定电源,科学配套布局储能设施,完善源网荷储一体化协调管控机制,精准匹配用电负荷与发电出力,持续提升新能源本地就近消纳能力,构建清洁、稳定、可靠的乡村电力供给体系。
在非电能源优化领域,立足村镇工商业实际用能需求,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地热能、空气能及工业余热、余压、余气等各类清洁能源资源。大力推广工业电锅炉、电热泵、聚光集热等先进清洁供热技术,有序替代传统燃煤、燃气锅炉,搭建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供热、供汽、制冷一体化服务体系。此外,积极推进乡村交通、作业车辆全面电气化改造,推广应用绿色氢氨醇、生物天然气、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等新型绿色燃料,丰富乡村清洁能源应用场景。
在建设运营模式与技术标准方面,村镇综合微能网可由项目内部主体自主投资建设,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含中央电网企业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投资运营,采用新型市场经营模式落地实施,同时明确硬性技术规范:电力系统电压等级控制在110千伏及以下,系统总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
针对不同类型试点项目,通知划定差异化建设要求。其中,以存量负荷为主的微能网试点项目,必须依托现有电网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杜绝重复建设、无效投资,项目相关费用由建设主体与电网企业结合地方政府相关规定协商确定;同时鼓励项目内部的新能源机组、储能设备、充电设施、用电负荷等资源聚合形成虚拟电厂,参与区域电力市场交易,激活能源市场活力。
以新增负荷为主的微能网试点项目,需整体接入公共电网,搭建边界清晰的物理运行界面与安全责任界面,并网系统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项目建设主体需自主、合理申报并网容量,与电网企业明确划分并网容量外的供电责任,并依据国家相关价格机制政策,足额缴纳相关并网服务费用。
通知明确了试点项目的清洁能源硬性指标,项目建成投用后,可再生能源最低消费比重不得低于50%,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以量化指标保障农村能源清洁化、自主化转型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