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新闻首页 新闻分类 切换频道

浙江绍兴市环境监察支队成立

2014-09-28 09:123810绍兴日报
主要职能:

浙江省绍兴市依法开展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组织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环境污染纠纷及环境信访调查、协调与处理,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性公共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并依法承担有关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县级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承担市环保局委托或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

工作成效:

环境监察支队将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工作的重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一是强化部门联动,着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止8月底,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70件,处罚金额、停产整顿企业数、关停企业数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9%、120%和62%;其中,向公安部门移送环境污染刑事案件25起,刑事拘留人数46人。二是开展“你点我查”活动,积极推进公众参与环境执法。活动开展以来共立案查处、责令整改企业35家,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影响。三是推进制度创新,着力提升服务质量。从今年4月1日起,将接受“12369”环境投诉热线时间延长为24小时,并配套实施非工作时间信访值班和巡查制度,确保重要信访案件及时出警。

行风承诺:

1.严格执法,积极履职。保持“12369”环境投诉受理热线24小时畅通,做到“有问必答”;实施非工作时间值班制度,做到“有件必复”;对环境违法案件“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

2.公开公正,规范履职。坚持政务公开,人员去向、办事制度、执行标准、信访处理、查处结果及时公开;坚持公正立场,杜绝人情执法、随意执法;坚持服务优先,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全力解决具体问题。

3.严谨自律,廉洁履职。严守工作纪律,遵守“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不接受利害相关人的馈赠、宴请及娱乐活动;杜绝“吃、拿、卡、要”现象;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举报
收藏 0
评论 0
宁夏严查环境违法:坚持铁腕执法、铁规治污
4月2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2018年6月1日至7月1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并于10月18日反馈了督察意见

0评论2019-04-02446

生态环境部征求意见: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判定环境违法行为证据
为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下简称垃圾焚烧厂)达标排放,2019年3月16日,生态环境部在官网发布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用于环境管理的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0评论2019-03-21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