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广州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公共机构可以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聘请节能公司进行节能,并且根据节能效果最高可获得15万元补助。
《广州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提出了节能服务公司公开征集遴选制度。同时,为了鼓励公共机构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节能改造,将按照合同存续期内产生的节能量折算标准煤,分三档对公共机构进行一次性财政补助:节能量不超过100吨标准煤的,补助5万元;节能量超过100吨(含100吨)标准煤但不超过200吨标准煤的,补助10万元;节能量超过200吨(含200吨)标准煤的,补助15万元。所谓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新办法还规定,节能项目改造完成后,公共机构应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相关节能标准和节能效果须由市节能监察机构或该机构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认定。
- 工业绿色微电网从单一节电改造走向多元资产盈利发展
0评论2026-08-22
- 火电灵活性改造和储能,谁才扛得起新能源消纳的大旗?
0评论2026-08-22
- 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全面提速
0评论2026-08-18
- 以节能降碳改造为抓手 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
0评论2026-08-05
- 中国制造节能降碳升级改造步入深水区
0评论2026-07-11
- 捷报再传!苏州团队再创佳绩!12000kW标杆合同成功签约,20万千瓦全域改造蓄势待发
0评论2026-05-18
- 退役火电机组实施调相改造前景几何
0评论2025-07-03
- 伊比利亚半岛或开启电网“大改造”
0评论2025-06-30
- 绿色中国新图景 设备节能改造推动工业加快转型向“绿”
0评论2025-06-26
- 全国首个,完成改造!
0评论2025-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