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8日从市财政局农业科了解到,郏县与灵宝市、清丰县等5个县(市)被选定为我省201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省财政厅下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资金共计6000万元,每个试点县补助1200万元,其中中央补1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200万元。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农业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县的方案进行评议,最终选定郏县等5个县(市)作为我省201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
0评论2024-10-10
0评论2024-10-09
0评论2024-08-21
0评论2024-08-15
0评论2024-08-07
0评论2024-08-07
0评论2024-07-29
0评论2024-07-29
0评论2024-07-29
0评论2024-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