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河北钢铁集团石钢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和煤炭消费等量替代方案》获得省发改委批复。该方案的获批,为石钢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的备案和开工建设创造了条件。
审查意见认为,项目选用的设计方案和节能措施得当,符合相关节能标准要求,各工序能耗均符合《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2013)、《钢铁企业节能设计规范》(GB50632-2010)中相应指标要求,优于重组迁建前能耗指标。
4月7日,河北钢铁集团石钢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和煤炭消费等量替代方案》获得省发改委批复。该方案的获批,为石钢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的备案和开工建设创造了条件。
审查意见认为,项目选用的设计方案和节能措施得当,符合相关节能标准要求,各工序能耗均符合《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2013)、《钢铁企业节能设计规范》(GB50632-2010)中相应指标要求,优于重组迁建前能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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