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新闻首页 新闻分类 切换频道

青海省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

2014-04-14 08:312690中国节能网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发出通知,对我省电解铝企业用电2014年度阶梯电价标准予以明确。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关于我省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和相关部门核定的我省各电解铝企业2013年电耗水平,确定我省电解铝企业用电2014年度阶梯电价标准为:

电解铝企业铝液电解交流电耗不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的,包括青海黄河水电再生铝业有限公司、青海物产工业投资有限公司、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桥头铝电有限公司、中国铝业(601600,股吧)青海分公司等,其铝液电解用电不加价;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但不高于13800千瓦时的,其铝液电解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02元;高于每吨13800千瓦时的,其铝液电解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08元。

通知要求,电解铝企业用电阶梯电价按年执行,每年根据上年实际电耗水平执行相应的电价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得自行降低对电解铝企业的用电价格,已经对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电价优惠的,应立即纠正。



来自:青海新闻网 作者:啸宇
举报
收藏 0
评论 0
全国首家储能电站与新能源企业市场化交易在青海启动
4月15日下午,鲁能集团青海分公司、国电龙源青海分公司、国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就共享储能调峰电力市场辅助服务签订合约,约定于4月21日至30日将富余光伏与共享储能开展试点交易

0评论2019-04-16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