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北京、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3省份检察院试点公益诉讼改革。如授权决定通过,今后检察机关也将成为公益诉讼人,可以为了公共利益起诉公民、组织和行政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表示,此次公益诉讼并非全面铺开,而是试点改革。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是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被告是实施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或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被告是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行政机关。
公益诉讼检察:让国际社会惊叹的中国环保新力量
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最高检工作报告,公布了一组数据: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4393件、行政公益诉讼108767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59312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211万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000万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0亿元,违法者必须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
0评论2019-03-15629
环保公益诉讼 需要更多专业支持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在宁夏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起诉8家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污染腾格里沙漠”,要求企业恢复生态环境、消除危险等。这是去年媒体曝光且持续跟踪报道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后,肇事企业所遭到的首起公益诉讼。
0评论2015-08-20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