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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公安联合夜查环境违法排污 发现8处违法问题

2015-07-09 09:161790环渤海新闻网

近日,市环保局成立了环保专项治理行动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夜查环境违法排污行为。执法人员在近两天的夜查过程中共发现8处环境违法问题,其中滦县3处、开平区2处、丰南区1处、玉田县2处。

7月6日晚,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环安支队对开平区巍山一带和开平镇工业园区附近工业企业进行了夜间专项执法检查。发现位于双桥镇刘家洼村巍山东南侧400米处的唐山市开平区鑫明辅料厂正在违法生产排污。经现场查看,该企业在生产石粉过程中,破碎环节有简易的布袋除尘器,其他生产环节无污染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未使用,厂区内烟、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厂区内积尘较厚;另经调查该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当晚,联合检查组还发现位于开平镇东八里庄村东2公里处的唐山百晟轧钢有限公司正在违法生产排污,厂内人员阻止执法人员进厂检查。后经联合执法人员强行进入生产厂区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方形钢,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厂区内烟、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厂内废机油桶随意存放、不符合危废处置要求;另经调查该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

对此,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对企业相关人员制作了现场(勘察)与调查询问笔录。7月7日上午,对该企业违法生产排污行为依法立案,并将相关案卷材料依法移送至市公安局环安支队。市公安局于7月7日下午依法对开平区鑫明辅料厂负责人黄某某、毛某某,百晟轧钢有限公司负责人尹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在7月8日的检查中,市环保局检查组发现滦县、丰南区和玉田县个别企业存在违法排污行为,执法人员已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罚。其中,滦县万事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有效环保处理设施且存在偷排偷放现象。滦县环保局、公安局已立案,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滦县九百户建伟线材加热炉加煤设施无污染防治设施,无组织排放现象严重,厂区车间附近路面积尘很多,该违法案件已移交滦县环保局进一步调查处理。滦县榛子镇王家岭村饮用水源地附近有罐车连续一周向路边倾倒畜禽养殖场的冲洗废水,检查组当场责令停止排污并留下录像证据,拟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丰南区金翔化纤有限公司2台燃煤锅炉因水浴除尘烟道堵塞,出现烟囱冒黑烟现象,现场未发现脱硫剂,也无脱硫剂添加记录。执法人员现场责令企业对烟道进行清理,并责成丰南区环保局对企业进行处理。玉田县鸦鸿桥高速收费站对面焚烧垃圾,致使该段京沈高速上空烟雾弥漫。玉田县鸦鸿桥批发市场存在露天烧烤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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