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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李敬喜谈全省危废环境管理

2015-07-17 16:252920中国环境报

陕西省积极探索,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推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实现危险废物跨市、跨省转移全过程系统监控,防控全省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利用处置的环境风险,为实现陕西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再生优先、优势整合、统筹发展”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李敬喜日前就全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有关问题接受了采访。

中国环境报:请简单介绍一下陕西省固体废物产生现状及特点?

李敬喜: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陕西省固体废物日益增多,尤其是危险废物产生量快速增长。2013年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达7815.64万吨,产生量居全国第十位;同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为99.85万吨,增长速度远超全国平均值。

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呈现出3个特点:分布区域集中。主要集中在延安、榆林、商洛、汉中4市,占到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91.94%。危废种类复杂。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划分的49类危险废物中,全省产生危险废物涉及35类,其中,废矿物油的产生量最大,达到59.40万吨,占到产生总量的59.5%。行业聚集明显。全省产生工业危险废物的企业853家,涉及40个行业。其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四大行业的危险废物产生量占到全省总危险废物产生量的97.12%。

中国环境报:近年来陕西省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及措施,取得了哪些成绩?

李敬喜:我们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利用系统全面开展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和台账管理制度,基本摸清了底数,规范了危险废物管理。依法监督,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处置企业执法检查,有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企业,及时堵住企业管理漏洞。全面部署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察考核工作,制订了一系列考核制度和标准,加强管理考核。重点针对陕北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进行整顿,解决好陕北地区石油、天然气开采产生的油泥、泥浆环境污染问题。

“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始终以污染减排为抓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体系,提高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健全固体废物监管组织机构。建立了以省环保厅固体废物管理处、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咸阳、渭南、汉中、延安、榆林等两个省级和5个市级固体废物管理机构为核心的省、市两级固体废物监管体系。

加大投入,建立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摸清了家底。据统计,2014年全省通过网上申报登记企业2167家,累计执行电子联单11581份,实施危险废物安全转移12.4万吨。

按照国家实施危废(医废)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陕西省已经完成咸阳礼泉和汉中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形成年处置危险废物3.3万吨的处置能力。完成西安等7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形成医废处置能力78吨/日。同时,积极推进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处理项目、废矿物油回收利用项目建设。全面完成了历史遗留的2.5万吨铬渣处置。利用世行项目资金对陕西省1879台含多氯联笨电容器进行了安全处置。

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通过积极协调省人大法工委和省政府法制办开展对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专题调研,草拟了《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目前《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送审稿)》已起草完成,并征求各界意见,近日已递交陕西省人大审议。

中国环境报:刚才您提到在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中使用“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请您介绍一下系统的相关情况?

李敬喜:“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总投入1100万元,包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产生源管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信息化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电子化管理和危险废物转移全程监管等4个模块。

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产生源管理,可实现人工智能审核,保障企业申报登记固体废物相关数据准确可信,建立信息数据库,动态掌握全省固体废物基本情况。《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信息化管理,可实现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行政管理(违规记录、限期整改、临时吊销、吊销)的网络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电子化管理,可实现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在线审批,简化企业办事程序,提高各级管理部门办事效率。危险废物转移全程监管,利用GPS/GIS硬件模块,可准确掌握危险废物转移流程,确保无随意丢弃的违法行为发生,对危险废物转移实现全过程管理。

目前,系统已投入运行4年,从系统实际运行效果和企业、各级管理部门反馈来看,系统实现了信息标准化、操作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和决策智能化的建设要求。

中国环境报:目前,在固废管理中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还有哪些举措?

李敬喜:近年来,因危险废物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时有发生,尤其在陕北地区发生的“331”含油污泥泄漏事件充分暴露了危险废物在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管能力不足。全省11个地市,仅6个地市设有独立固废监管机构,5个设区市没有独立设置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县一级固体废物管理队伍则完全空白,无法满足危废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是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技术落后,二次污染严重。全省除国债建设项目外,其他均是由私人经营的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技术单一落后,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三是技术支撑能力薄弱。危险废物鉴别能力严重不足,将危险废物作为一般固体废物逃避环境监管的现象大量存在。固体废物污染的监测、鉴别、评估、修复等基础技术还是空白,严重制约了固体废物的日常监管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包括: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监管。在项目立项期间做好清洁生产的论证,把好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试生产核查和验收关,将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环境风险降到最低;建立危险废物项目信息移交制度,对完成环评验收涉及危险废物项目信息与危险废物管理实现无缝对接。

做强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利用全省固废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废物交换平台,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利用最大化,支持陕西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将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列入政府财政全额拨款,并建设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家库。完善西安、渭南、汉中、延安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其余7个市和杨凌示范区的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和20个重点县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机构的硬件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加强固体废物技术支撑工作。加强全省固体废物污染的监测、鉴别、评估、修复等基础技术支撑工作,建立陕西省危险废物鉴定鉴别实验室,成立陕西省工业污染场地治理专业机构。

严格环境执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行为。以新环保法和即将出台的《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实施为契机,继续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严肃查处非法倾倒、转移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有效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消除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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