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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息公开蹒跚迈向及格线

2015-09-15 09:443040中国科学报

日前发布的120城市污染源环境公开指数(PITI)评价报告显示,全国污染源信息公开工作在2014~2015年度取得显著进展。

120个评价城市的污染源信息公开数据与去年相比明显扩展,平均得分由28.5分大幅提升至44分,显示了各界对环境信息公开已经形成共识。

但44分仍算不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通过6年努力,我国环境信息公开确实有一种‘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的豁然开朗的局势。但100分的体系最终平均分是44分,显然还有很多要提升的部分。”联合领导此项调查的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指出。

浙江山东齐头并进

此次发布的PITI指数评价结果呈现新格局,榜首6年来首次易主。

浙江温州市以69.3分跃居120个城市的第一名。而更加抢眼的是以名列第3和第5名的烟台和青岛为代表的山东城市群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快速崛起。从东南沿海的独领风骚,演变成为浙江、山东齐头并进的新局面。

直辖市中,北京因其在“企业日常超标违规记录”“环评信息”等项的良好表现(67分),连续4年位居直辖市榜首。

“这些进展是在各界对环境信息公开形成更多共识的基础上实现的。”马军表示。

目前,环境信息公开越来越受到各部门的重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设专章阐述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环保部新任领导在两会新闻发布会上多次提及信息公开,指出要让所有污染源排放暴露在阳光下,让每一个人成为污染排放监督者;而环保部分管领导要求运用互联网思维,以更加阳光的心态,及时、全面地公开信息,并与公众形成互动。

多个地方环境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也对环境信息公开形成了新理念和新认识。评价机构调研发现,对于山东、浙江等部分省市的环保部门,信息公开已经不仅限于达成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甚至已经超越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而被看作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合力推动污染减排的重要手段。

环保受制于三大难

多年来,我国的环境保护一直受制于“三大难”,即环境执法难、环境诉讼难和社会监督难。

在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为代表的民间环保组织看来,深层次体制变革不是一夜之间可以解决的,但扩大环境信息公开是积极稳妥的切入点。

“环境信息公开是现代环境治理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既能起到教育公众、普及公众的知识和环境意识的作用,更是支持公众参与的一个最根本的基础,没有信息,谈何参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中国项目主任钱京京表示。

为此,在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开始实施后,自2009年以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与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连续6年对全国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进行评价,评价涉及全国120个城市,包括各直辖市和主要环保重点城市。

“公众及时知晓污染排放和其他环境信息,不仅能比较好地行使他们对环境的监督权,更可以避免谣言的传播,同时也有助于政府在推进污染监管、治理措施时,能更容易获得公众的理解、支持,甚至帮助。”钱京京说。

但报告显示,污染源信息公开仍有显著的提升空间。

首先是总体公开程度有待提高,其中作为主管部门自身工作职责的日常监管信息发布得分率仅为42.5%,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也仅有13个省区市开展;其次,企业排放数据公开及环评信息的有效公开依然是明显短板;第三,多数地区的官方微博还不能回应公众投诉举报,27个城市的环保政务微博账号因长期未更新而被网友称为“僵尸”微博。

“特别是在日常监管等信息的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上,环保部门应该着重进行提升。”马军指出。

信息公开迈向“快车道”

随着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普及,环境信息公开的门槛也大大降低。美国、欧盟等主要工业化国家已经建立了相应的环境信息公开体系。

在此基础上,我国的环境信息公开也开始迈向改革“快车道”,逐步完善统一平台的建设,利用新媒体形成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同时,注重以企业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主体,共同扩展环境信息公开,服务绿色经济发展。

“最开始调研的时候,很多城市都是在30分以下,让我们很沮丧。”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当时一直在问自己,为什么政府发布了信息公开的条例,环保部发布了办法,“信息公开还是做不起来?”

但令他欣喜的是,今年发布的PITI指数大幅度提升,“这为我们带来了希望,随着我国科学发展观的贯彻,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五位一体的建设当中,对各个地方政府的信息公开都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也让环保部门更有动力”。他相信,明年的PITI指数也将会取得更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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