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新闻网5月18日讯(记者李佩文通讯员陈文龙) 为巩固2013年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继续开展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2013年,市环境执法支队对全市所有涉氨制冷企业进行排查,并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5家涉氨制冷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为确保整治效果,2014年将加大现场排查力度,对全市涉氨制冷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登记存档。对违法生产经营的作坊式无证无照涉氨制冷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氨制冷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建立规范的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台账,做好员工持证上岗,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和硬件建设。确定1至2家涉氨制冷企业作为示范企业,将示范企业作为全市涉氨制冷企业的典型,形成示范效应。
同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督促涉氨制冷企业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编制完善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在发生事故状态下从业人员的自救措施、救援求助方法等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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