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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2014-06-10 09:553270新华日报

  2013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国办发1号文件出台,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作为东部发达省份,江苏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推进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日益突出,发展绿色建筑十分迫切,可用“加、减、带”概括其重要意义。

  “加”是指增加舒适度,改善人居环境。绿色建筑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对建筑的日照、隔声、采光、通风和热环境等指标都有明确规定。比如在不开空调情况下,绿色建筑与传统建筑的室内温度相差约5℃,实现冬暖夏凉。绿色建筑还强调建筑物以外的环境构建,从绿地率、人行区风速、热岛强度、环境噪声、场地交通组织等系列指标入手,提供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

  “减”是指节能减排,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建筑建造和使用消耗了大量资源能源,目前建筑消耗的钢材、水泥、综合能耗分别占全社会的50%、60%、30%,与建筑有关的空气、光、电磁等污染约占环境总体污染的34%,建筑垃圾约占人类活动产生垃圾总量的40%。相对于传统建筑,绿色建筑平均节能率达58%、可再循环材料利用率达7.7%。

  “带”是指带动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随着绿色建筑行动深入推进,将给勘察设计、施工、建材、设备制造、检测、节能服务等产业带来难得发展机遇。“十二五”期间,江苏省每新增1亿平方米绿色建筑将直接拉动50亿元以上增量投资,有望撬动上千亿元的绿色建筑市场,有利于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壮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近年来,江苏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全省共有400个项目获得国家绿色建筑星级标识,面积4430万平方米,项目总量约占全国1∕4,连续多年保持全国第一。

  今年6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建设目标,提出了“制订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在城乡规划中落实绿色建筑要求、推动新建绿色建筑健康发展、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加强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深入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组织实施绿色建筑行动重点工程”等重点任务,将为建设低碳、绿色、宜居的江苏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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