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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轨道客车园区内道路路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5-09-01 07:053030

招标编码:CBL_20150831_17245395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招标人:长春市兰家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轨道客车园区内道路路灯工程已获长装备经发字【201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兰家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工程名称:长春轨道客车园区内道路路灯工程监理。

2.1.2建设规模:长春轨道客车园区内道路路灯工程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3招标范围:长春轨道客车园区内道路路灯工程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

2.1.4标段划分:本工程为独立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轨道客车园区内。

2.3 监理服务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 。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无在建证明应出具企业所在地的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近三年(2010-2014年)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3近三年(2012-2014年)具有一项以上同类或近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投标企业需按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14”号文件要求到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7日,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1日13点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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