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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4炉脱硫施工区域道路、地面恢复项目招标公告

2015-09-15 05:493190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4炉脱硫施工区域道路、地面恢复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50914_1753802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人: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4炉脱硫施工区域道路、地面恢复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5-0591

2.工程概况:

#1、2、4脱硫下塔水玻璃钢管道更换时,沿线部分混凝土路面被破除,在玻璃钢管道更换后,须尽快恢复混凝土路面,以保证公司道路及油区消防通道畅通。

招标范围:

投标方负责#1、2、4炉脱硫施工区域道路、地面恢复项目实施及前期准备时所有应采取的措施:

1)预计浇筑承载混凝土路面:约1200㎡;

2)预计浇筑非承载混凝土路面:约1000㎡;

3)下塔水玻璃钢管道挡墙增高:约200延长米;

4)路缘石修复:约800延长米。

具体工程量及标准等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控制价:62万元人民币。

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方可以开工通知之日起,投标方在45天内完成#1、2、4炉脱硫施工区域道路、地面恢复工作。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个及以上同类型的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封面及签字页;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方应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承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9月14日至2015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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