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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马兰峪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5-10-08 15:36319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兰峪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己由遵化市发展改革局以遵发改核标2015-04号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清东陵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马兰峪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马兰峪镇马兰河南600米。

2.3建设规模:3000m3/d污水处理设施,总占地面积6601平方米,建筑面积1437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967.64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等全过程管理和组织实施。

2.5质量标准:合格。

2.6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自筹。

2.7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与管理服务;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管理等能力的企业。

3.2投标人拟派出承担勘察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系列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且自投标之日起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出承担设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且自投标之日起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出承担施工任务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自投标之日起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施工企业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办理完成进冀备案手续,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外省设计企业中标后须按要求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独立法人的投标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联合体所有成员)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书)。

4.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3地点: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山道65号建设大厦一层)。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10月28日上午 9 时30 分,地点为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方案,招标人不给于经济补偿。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清东陵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传 真:0315-2059161、0315-2059162

联系人:任志强、李强

邮 编:063000

邮 箱:tsjyzb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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