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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推动节能采购政策完善

2014-05-05 13:512550
——浙江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推广座谈会发言摘要
 
  徐少山:积极推动节能采购制度完善
 
  今年,政府采购法实施进入第11个年头,也是我国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第7年。从2004年实施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共发布了15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列入清单的节能产品已经由最初的8大类1000多种发展到现在的28类4万多种。近几年,全国节能产品政府采购金额数占同类产品采购的比重已经超过80%。
 
  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结合政府采购改革现状,未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QC)将着重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积极研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绿色采购理论和政策,按照国家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落实好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科学制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规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管理。二是以科学的数据和严谨的测试方法为依托,通过日常监督审查,保证认证产品的质量持续稳定地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为政府采购制度提供安全可靠的保障。三是继续做好支持、服务工作。加快节能产品认证的推进步伐,做好节能产品认证的规划工作,不断拓宽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的覆盖领域。把使用量多面广、节约潜力大的产品作为节能节水产品认证的工作重点。
 
  此外,CQC将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合作,进一步了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在地方实践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方向,通过座谈、问卷调查、交流等方式,收集、整理有关采购产品的信息,积极解决采购人、供应商和地方采购机构遇到的问题。
 
  王志刚:深入开展节能采购政策研究
 
  首先介绍一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的出台背景。1998年,国家颁布节约能源法(该法于2007年进行修订),要求国家的财政政策、补贴政策能鼓励节能,支持节能产品,同时也鼓励企业通过自愿方式向国家授权的认证机构申请节能产品认证。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正是国家授权的认证机构,负责监督产品认证。
 
  2004年12月17日,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时,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逐步淘汰低能效产品。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综合考虑政府采购进展和节能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认可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产品中按类别确定实行政府采购的范围,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形式公布。
 
  2007年7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要求在积极推进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节能效果显著、性能较为成熟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随后,北京市、广东省、江苏省、河北省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第一时间转发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部分省市细化了节能产品强制采购实施措施。
 
  从2004年要求采购节能产品到2007年强制采购制度的建立,可以说通过政府采购政策,推动了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了我国节能产业的发展,还调动了企业研发、制造、销售节能产品的积极性。2012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情况显示,全国强制和优先采购环保产品的规模近2000亿元。
 
  那么CQC在节能采购政策落实方面都开展了哪些工作呢?为了使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落到实处,CQC积极充当政策制定助手的角色,一方面参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的创建和制定,同时协助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包括发布节能产品入选清单指南、建立节能产品清单公示制度、缩短清单发布周期、明确清单发布时间、整顿产品型号、实行承诺书制度、落实领事认证制度、建立政府采购联络员制度、实施数字认证制度、开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和建立打印机、计算机参数管理系统等。
 
  去年5月6日,CQC成立了绿色研究组,主要研究国内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体系和执行情况,前瞻性、系统性地提出适应国际规则和我国国情的政府采购政策、标准体系建议。现在,我们已经给财政部提交了一份有关国外政府绿色采购做法和进展的研究报告。同时,配合财政部推进集中采购的改革,包括节能产品参数的指标体系,实施公示后续的一些工作等。
 
  俞小青:丰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浙江省委、省政府及财政部门一向重视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工作,将其作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功能,促进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举措。多年来,浙江省从采购预算管理、采购需求确定、评分标准制定、采购合同管理等环节入手,加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力度。下一步,浙江省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和办法。
 
  首先,要研究制定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操作程序,规范各个环节,制定科学的评审标准和优惠幅度;明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采购当事人在节能采购中的职责,保证政策落地。其次,要研究节能产品技术质量标准。在做好清单制下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工作的同时,尝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专业技术机构合作,探索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标准制,以规范细化政府采购需求,量化评分标准,约束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更好地体现对供应商的公平性,也将更有利于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的本质要求。最后,要研究引入生命周期成本概念。要考虑产品在一个生命周期内支出的成本所产生的效益,尤其要充分考虑节能产品在开发过程中的环保、安全、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等方面的成本,为制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我省将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节能知识,培养节能意识;并在采购预算执行监督和采购代理机构考核中,加大对节能采购政策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贯彻落实。
 
  陈铖:对产品全生命周期进行节能评估
 
  多年来,杭州市采取多项措施实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地,包括在网上商城入围招标时对节能环保产品加2-4分;网上商城对节能产品做出强制性采购;在非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用硬件类设备评标中,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加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等。2013年,杭州市采购节能清单内产品的比重为73.23%。
 
  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的完善,我们建议:一是对清单产品生产、使用、报废全生命周期进行节能评估,引导厂家和供货商实行产品生产绿色供应链管理。某些产品可能在使用环节相对节能,但在生产、报废环节却较为耗能。特别是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专业化,各类通用类货物的核心部件都呈现出不同程度的同质化趋势,比如计算机这类设备,其很多部件完全相同,在这种情况下,产品使用环节能耗可能相差不大。相反,在产品的生产环节由于管理水平不同、自动化程度各异,生产单件产品的能效可能相差较大。另外,在报废过程中,由于使用材料的差异,比如是否使用了环保材料、可降解材料等,也会造成报废处理时的能耗存在较大差别。二是建议建立节能产品评级制度,对同样列入清单的产品进行能耗区分,为加分提供更加精细的依据。
 
  周名杰:增强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
 
  今天,我想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执行节能环保政策,关键在于采购人主体的责任意识。刚才大家一直在讲,我们出台了什么政策、怎么去实现它,同时从政府采购角度来看,为什么我们每天要去做这件事情、要去监管和监测。我认为,如果采购人没有建立责任意识,刚才说的这些工作都是难以做下去的。
 
  第二,如何描述所要采购的产品。这说起来简单,但要从技术的角度去反映这个标的物,实际上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不光是节能环保产品,在许多产品上,采购人都很难准确地去描述需求,为了描述采购需求,他们就去找供应商,而供应商都有其自身的诉求,他们往往会按照自己的产品列出技术参数。我认为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这些都是我们要考虑的问题。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还想讲一下节能环保产品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今年,我有一个亲戚买了台新空调,买了后发现价格比往年确实贵了。对于没有从事专业的财务培训的人来说,从静态的价格去算,可能觉得它很不合算。然而,从经济效益角度来说,考虑到货币资金的出资成本与它的收益,买节能环保产品在经济上的收益远远达不到它要达到的经济效益,这就是一个很大的矛盾,所以如何去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值得我们好好思考。
 
  林晖:多举措落实节能采购制度
 
  近年来,温州市一直坚持在政府采购中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在每年的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中强调节能采购政策,2013年,市财政局会同市公共资源管委办专门出台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功能,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环保、节能产品在同类产品中的比重。并出台《温州市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推进贯彻落实节能采购政策。二是从源头上控制采购预算。严格审核控制采购需求,严控高能耗、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采购。截至2013年,市本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实际采购金额约为2亿多元,主要品目集中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通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和电视机、空调、电冰箱等通用家电,以及轿车、商务车等公务用车等。三是督促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如要求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明确优惠幅度。四是重视标后管理监管和考核检查。通过走访、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标后管理,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文件、采购合同要求供货,不得以次充好。
 
  在实际操作中,我感觉给节能产品加分的幅度不好把握。政府采购的项目大多数都是集成的项目,一个采购项目中,既有节能清单中有的产品,也有一两项产品不是节能清单中的,如果综合打分,节能分值只能由评审专家酌情给,造成专家自由载量权过大,建议为节能采购出台科学规范的评分法和标准。
 
  鲁建华:逐步建立节能产品采购考核机制
 
  近年来,绍兴市在节能环保采购政策执行上做了大量工作。目前来说,做得比较好的项目有公交车采购和一些日常使用的办公设备采购。同时,绍兴市政府采购中心还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把控。下一步,我们还将做好三方面工作:
 
  第一,寻找节能环保采购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平衡点。绍兴有很多生产节能产品的高新企业,如何达到这个平衡点,我们十分困惑。如何做好政府强制采购,是我们正在思考的问题。我们希望能出台有关强制采购的具体操作办法。
 
  第二,形成考核机制。节能环保采购真正落实起来并不容易,部分单位的工作人员节能意识不是很强。对产品,他们只要买到就满足了,至于这个产品一天能节约多少能源,他们很少去考虑。那么,如何落实相关机制,我们想与市节能办等机构合作,出台相关办法。具体如何实施,我们已经开展前期准备工作。而从政府采购层面来看,怎么考核,也将出台一些相关办法。
 
  第三,认真执行节能清单。事实上,节能标识存在着不同的标准,例如空调的能效,以前我们办公室采购的都是5级的,而去年6月份,空调的能效变成了3级,现在的标准更高。那么,如何执行节能清单,向更高的标准靠近,需要我们认真考虑。
 
  汪旭:五方面推进节能产品采购工作
 
  截至目前,湖州市从五个方面推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
 
  一是明确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实施范围。明确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部门和单位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或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资金,采购列入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清单的产品和相关的技术和服务项目,都要按照有关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实施采购。
 
  二是要求采购人按批准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采购人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应标明节能环保产品;在采购项目支出已确定的情况下,应优先安排节能环保产品的预算。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计划与政府采购计划同时编制并单独列明。
 
  三是加强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的评审。在政府采购评标评审环节,根据不同类别节能环保产品的科技含量、市场竞争程度、市场成熟度和销售特点等,在评审标准中增设评审因素,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四是建立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凡列入清单的节能环保产品,或属于本地内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部门(或项目单位)要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面向社会确定生产企业或研发机构,并建立相应的考核验收和研究开发成果推广机制,促进技术成果应用转化。
 
  五是加强质量检查,工作考核、评价和监督机制。规定质检部门和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检测,认证机构要加强对产品质量的跟踪调查。对在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工作中取得明显成就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
 
  陈喜根:将节能采购政策执行纳入机构考核
 
  多年来,嘉兴市一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今年年初,嘉兴市在2014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明确要求,优先采购国产、绿色环保节能产品,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节能等方面的政策,采购文件中对国产产品、节能环保产品的要求及优惠幅度应当予以明确,评审标准和方法中应当充分体现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此外,在我市协议供货中,由中电指数提供产品型号的多款产品,入围清单的比例逐年增加。
 
  下一步,我们建议:一是要提高节能采购意识。目前还存在一些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没有落实节能采购政策的现象,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让采购人知晓节能采购制度,带头采购节能产品,并可以考虑将单位使用节能产品的情况纳入考核。二是建议财政部门加强领导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节能采购政策的采购活动进行纠正。三是完善制度,包括严格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制定配套措施,完善采购环节和流程,并加强统计工作,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节能产品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程立新:树立绿色消费意识
 
  衢州市多年来一直积极推广使用节能产品,确保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推广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无法正确统计建设工程项目中节能产品的使用情况;对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如何加分、如何统计预算金额及合同金额存在困难;公开招标中,专家对节能产品的打分自由裁量权过大等。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的宣传力度。相关职能部门要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绿色消费意识。采购单位应树立政府节能环保形象,引导和创造节能环保消费需求,增强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自觉性。
 
  第二,进一步加强对环保节能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要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政策功能,鼓励创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
 
  第三,进一步严格限制进口产品采购。凡涉及进口产品的采购项目,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采购活动。
 
  第四,进一步将推广节能产品与政府采购目录相融合。不断充实政府采购目录,明确政府采购目录中节能产品使用范围,切实做到应采尽采,确保节能产品采购到位。
 
  裘胜军:增加电器产品参数检测标准
 
  舟山市在落实节能采购政策方面进行了一些创新。如在招标文件中,对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会审查采购的产品是不是在强制性采购产品之内,以及它是否在有效期之内,符合要求的产品才能有投标资格。
 
  而在优先采购过程中,我们碰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就是现在电子屏采购越来越多,在采购电子屏时,往往需要有强制认证,但在平面设计中,室内屏要求30,室外屏没有这个要求,对此,我们查了很多资料,都没有发现明确要求,在这点上,希望今后能明确。
 
  此外,在电器采购过程中,我们也碰到一个问题,就是好多产品,它的价格很低,但是它的所有参数都比较高,甚至比好的产品还要高,每次招标的时候,许多好的产品都不想来投标,因此,我们建议在参数的检测方面,标准能多一点,这样将有利于实际操作。
 
  陈建忠:明确节能产品采购操作细则
 
  对于地方来讲,主要是落实国家的政策和文件精神。在制定相关制度方面,按照省厅布置的工作,做好可操作性,抓好并且落实。
 
  关于强制性产品,大家也都提到,这个产品是强制采购的,一定要采购这个产品。比如空调机,必须是采购节能清单里的产品,这有一个强制采购范围,超过这个范围,就不能采购这个产品,这在招标文件里必须有明确说明。其他产品也一样,对于台州来讲,在执行过程中,我们毫无疑问地要抓好落实。
 
  那么,在相关领域怎么体现呢?这个我们正在摸索研究,比如投资领域。另外,对于一些高端产品,我们严格遵守省里的相关规定,但是令我们困惑的是,从招标采购方面来讲,可以感受到,采购单位与采购中心好像还存在一些矛盾,或者说是抵触的情绪。
 
  此外,技术参数的制定也好,或者是在具体操作上,如何采购相关产品,如何来操作,操作机构还是有一些困惑的。建议在操作细节上进行明确,比如到底按照多少比例?在加分上,加多少分是合理的?对于操作机构来讲,如果有“尚方宝剑”,可能会更好落实。
 
  孙翔刚:设立节能产品分级管理制度
 
  丽水市近年来积极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相关制度政策,并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如节能产品采购观念不强、节能产品采购实施难度大等,这些问题对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工作造成了一些影响。为此,我们提出了四项细化相关制度的建议:
 
  首先,为了保障绿色政府采购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建议出台相关细则,明确各方在政府采购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构建采购节能产品有利的法律环境。同时,如果有操作细则,也可以实现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方便实际操作。
 
  其次,加强节能环保知识宣传力度,提高政府采购相关人员节能环保意识。特别是加强对节能产品和新技术的宣传,避免造成对节能产品的错误理解;加强采购各方的沟通,适时纠正一些错误的观念。
 
  再其次,设立节能产品分级制度。如规定A级节能产品推行强制采购制度或者财政部门使用预算资金补偿机制和在采购过程中各采购机构追加补偿评分制度;B级节能产品在采购过程中各采购机构可实行追加补偿评分制度;C级节能产品在采购过程中各采购机构可实行适当补偿评分制度;对使用过程节能但生产过程污染严重的节能产品,相关节能产品认证部门应该不予认定为节能产品。设立节能产品分级制度,将有助于了解采购节能产品的真实情况便于实际操作。
 
  最后,科学合理实行补偿评分制度。节能产品种类较多,相关部门是否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出某一时间段节能产品与非节能产品的竞争性比例,这样不管是单一节能产品采购或者是拼盘类节能产品采购,采购机构均能科学合理地设计出补偿评分制度。
 
  调查问卷
 
  浙江地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调查分析
 
  在浙江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推广座谈会现场,记者对浙江省11个地市进行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情况问卷调查,共回收10份问卷,汇总结果如下:
 
  1.节能产品采购构成
 
  整体来看,在受调地区2013年强制采购中,计算机、空调机、打印机等3个品目的采购规模稳居前三名。此外,照明产品和电视机在个别地市挤进规模前三名。
 
  就优先采购而言,位居受调地区2013年优先采购规模前三名的品目为投影机、汽车、复印机。在个别地市,多功能办公设备、热水器、电动机、传真机等品目挤进采购规模前三名。
 
  此外,问卷显示,受调地区在政府采购评标中,为优先采购产品所加分数均在5分以下。60%的受调地区在评标中为优先采购产品加2—3分。在评标中为优先采购产品分别加1分、4分或5分的各有1个地市。
 
  2.完善节能产品数据库
 
  希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数据库能够支持产品的技术参数、产品图片、检测报告、售后服务机构、销售机构等内容的呼声较高。个别地市希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数据库能够支持产品铭牌和制造商资质。此外,宁波市财政局希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数据库能够支持产品的节能标准和技术分析等内容。
 
  3.完善节能清单
 
  70%的受调地区认为,目前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类别较为合适。90%的受调地区希望将采购量较大的服务器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40%的受调地区希望将扫描仪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此外,宁波市财政局认为,空气净化器在未来有很大的需求空间,建议将其列入清单。
 
  80%的受调地区表示,目前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信息够用。此外,宁波市财政局建议清单中能够增加产品的节能标准说明和技术细节描述。
 
  4.相关建议归纳
 
 
  受调地区通过问卷,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建言献策。其中,杭州市财政局建议在清单制定时,对产品生产、使用、报废全生命周期进行节能评估,引导厂商实行产品生产绿色供应链管理,并建立节能产品能耗评级制度,为加分提供更加精细的依据;宁波市财政局认为,清单内产品型号信息与市场脱节现象不容忽视,建议清单内的产品能够涵盖整个产品链,清单产品应能充分代表市场主流,并建议加强节能采购的采购技术研究,实现从注重采购程序合规向专业化采购转变,通过专业化促进节能采购;绍兴市财政局希望能加强新旧清单更替时的衔接工作,明确强制产品采购出现不足三家投标时该如何操作的法律依据;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建议出台节能采购具体操作细则,设立节能产品能效分级制度,并建议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某一时间段内节能产品与非节能产品竞争性比例差,为采购机构科学合理地设计节能产品补偿评分制度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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