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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小江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邱屋安置回建房(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2015-12-25 19:292670

钦州市小江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邱屋安置回建房(一期)项目土方平整工程施工招标

2015-12-25上午10时05分36秒星期五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广西

招标人: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钦州市小江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邱屋安置回建房(一期)项目土方平整工程已由钦市发改投【2014】90号、钦市发改投【2014】13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钦州市小江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邱屋安置回建房(一期)项目土方平整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钦州市小江片区

建设内容:钦州市小江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邱屋安置回建房(一期)项目土方平整,测绘图纸所包含的土石方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110万元

要求工期:60日历天(传真010/5270*6140)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4日至2015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联系人:张磊

手机: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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