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化氯碱南区原址场地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6-02-16
投资金额:300万元
所属地区:山西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化氯碱南区原址场地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太化氯碱南区原址场地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
项目地点: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分公司南区
招标范围:对太化氯碱南区原址场地土壤进行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同时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资质(资质中包含土壤或固废项目)和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业务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3.4 近五年承担过上述类似项目业绩,信誉良好;
3.5 投标单位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将盖有公章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不予退函);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为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