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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聚氨酯外墙保温材料及集成房屋项目4号车间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2017-03-02 09:2918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4号生产车间施工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万华节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烟台市开发区太原路56号。主要工程内容:4#车间及配套工程,建筑面积8316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1层(局部2层),主车间为钢结构(实验室为框架),最大跨度24米。资金来源为自筹,计划投资约1700万元。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开工 100 日历天竣工。

2.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由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采招信息网 http://www.zbxx.com.cn/)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3.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投标人需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投标人独立完成不低于8000平米以上钢结构建筑工程,需同时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布时间为准,同时还应提供相关网站打印的其业绩中标信息,附有所提交业绩无任何权限即可查询的详细网址,在网页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此详细网址回车后即可显示其业绩工程中标公示页面(上述材料提供不完全或无网上查询结果视为业绩无效));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02日08时30分至2017年03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参与报名。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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