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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7-05-12 10:312160

白山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WL-[2017]-141

招标编码:CBL_20170512_3458984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白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投标咨询: 张; 杰 1312_111_5668

一、招标条件

白山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监理已由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山发改审批字[2017]56号”文件批准建设,投标咨询为自筹。招标人为白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标段划分及概况:白山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监理共划分为1个标段,对金坑河(含月牙河)、碱厂沟河、板石河、黑沃子河等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2 招标范围:勘察、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 计划监理服务期:2017年6月12日至2020年12月30日(该期间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届满之日止)。

4 质量标准:严格按照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以及国家关于黑臭水体治理标准提供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三年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1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省级监理证,中级或以上职称。投标人在中标后需聘用黑臭水体治理方面的专家,对监理工作提供技术性支持。

3.5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入长备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可于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8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联 系 人: 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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