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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公司、经营部:
根据国家对家电企业2012年“节能产品 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实施细则,结合6月驻外机构实施具体情况及行业情况,为更好地开展节能惠民工作,总部从7月开始对相关流程、政策作以下调整,7月后节能操作按照新流程执行。
一、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连锁客户、超市客户、TOP客户、基础渠道客户、工程业务。
新渠道业务操作办法单独下发。
2、本办法适用于长虹品牌和Oboni品牌。
二、实施原则
1、节能惠民终端操作完全实施“价外补贴”模式。
“价外补贴”方式是指分公司、经营部、客户以补贴前价格与消费者成交,并按补贴前价格给消费者开具销售发票,待消费者履行完国家要求的节能补贴手续后,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额以现金方式全额补贴给消费者,补贴资金先由客户先行垫付,然后由客户提供节能补贴资料,经我方运营专员确认后,分公司用转货款或账扣的方式向客户进行补贴资金兑付,总部再向国家申领补贴资金。
2、补贴资金专款专用,总部和分公司建立专项账目管理,分公司通过提高单台毛利和提高销售规模提高分公司盈利能力。
三、价格设置
实行节能惠民价格管理细则详见《关于节能惠民产品终端价格操作的指导意见》(附件1)。
四、业务操作流程
1、总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