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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加速 助推碳金融市场或超千亿l

2016-09-19 08:02850中国节能网

近期,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利好不断。一方面中国批准《巴黎协定》,另一方面中央深改组通过《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使得碳金融市场随之受益。有报告称,2020年后,碳金融交易规模保守预计可超1000亿元,最高预计可达45000亿元。不过,由于国内碳市场发展处于初级阶段,碳金融因为缺乏坚实的市场基础,创新方向和产品受到较大限制,产品的可复制可推广性不强。专家表示,未来若坚持市场化方向,碳金融的前途将无可限量。

近期,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下称“碳市场”)好消息不断。

9月初,全国人大通过批准了《巴黎协定》的决定。

此前8月底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门次日印发了该《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要发展各类碳金融产品。促进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有国际影响力的碳定价中心。有序发展碳远期、碳掉期、碳期权、碳租赁、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和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探索研究碳排放权期货交易。

“毫无疑问,碳金融会受益于国家绿色金融的发展。这从国家绿色金融政策中更加明确和具体地提出‘碳金融’,并且不断清晰碳金融的概念和内涵可判断得出。”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总裁葛兴安分析称。

近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金委)碳金融工作组发布了《中国碳金融市场研究报告》(下称“碳金融报告”)。该报告测算了未来中国碳金融市场的规模,初步分析显示,如果能够推出相关的碳金融交易工具,2020年后,保守情景下交易规模能达到1000-1200亿元,乐观情景下为37500-45000亿元,中值6950-8340亿元。

《巴黎协定》获批迎利好

9月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巴黎协定》的决定。中国率先批约推动协定生效和落实,被视为中国碳市场的极大利好消息。

G20峰会前,中国和美国正式批准《巴黎协定》,是协定最后正式生效的重要一步。

能源基金会中国低碳发展项目主任胡敏分析称,这给碳排放定价传递了长期稳定的政策信号。G20峰会期间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讨论,也是促进全球各国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利好。这些强有力的政策信号对建立国家碳市场、加快立法进程非常重要。

葛兴安也认为,中国碳市场的建设由此不仅具有了土壤和生命力,而且具有了国际影响力和对标对象。国际国内两个环境的优化,无疑对中国碳市场的建设具有促进和协同作用。

“减排很重要的手段就是付诸市场,而碳市场目前是最成型的市场手段。”中碳未来(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寇维维分析称,《巴黎协定》获批释放了明确的政策信号,表明了中国减排的决心。

从具体实施层面来看,《巴黎协定》中有很多具体的目标,其中一部分要通过碳市场去实现;还有一部分分解到不同领域,推动其他相关市场的发展,与碳市场形成互动。这些都给予市场很大的信心,而投资者看到市场潜力后,资金、人员等资源将流入市场,促进市场发展。

北京环境交易所总裁、绿金委副秘书长梅德文则表示,《巴黎协定》的签署对中国碳市场的影响是双重的。正面来看,可以加快国内碳市场的建设步伐,加快碳市场的国际合作,促进国内生态文明建设等。同时,国内碳市场将承担更大的国际责任、额外的透明度建设成本、国际盘查成本等,从而加重地方财政压力。碳市场的风险也更复杂多变,对碳市场的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碳金融市场至少超千亿

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加速,碳金融市场也随之受益。

前述《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发展各类碳金融产品,促进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有国际影响力的碳定价中心。有序发展碳远期、碳掉期、碳期权、碳租赁、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和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探索研究碳排放权期货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分析称,我国已经宣布在2017年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在此基础上的碳金融业务将有助于大幅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碳交易价格的有效性,并可为绿色企业提供一系列的融资工具。

碳金融,简而言之就是碳市场的金融化。依托碳配额及项目减排量两种基础碳资产开发出来的各类金融工具即为碳金融产品,从功能角度主要包括碳期货等交易工具、碳债券等融资工具和碳指数等支持工具三类。

七省市碳交易试点正式开市以来,为了推进企业碳资产管理、活跃碳市场交易,各个试点碳市场分别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碳金融创新,推出了近20种碳金融产品,涵盖了除碳期货之外的交易工具、融资工具与支持工具等主要领域。

以深圳为例,该试点相继推出了全国首单碳债券、首个碳基金、首个跨境碳资产回购、首个绿色结构性存款、首创配额托管模式等。葛兴安介绍,面向明年的全国碳市场,深圳还将在碳金融领域开展更多以服务管控单位节能减排需求和低碳转型要求的、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产品。

前述碳金融报告称,从带动力、需求度、风险度和发育度四个核心指标来看,推出碳期货、碳远期、碳债券及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的条件基本成熟。2017年后如果能够推出相关的碳金融交易工具,保守情景下交易规模能达到600-800亿元,中值4170-5560亿元;2020年后,保守情景下交易规模能达到1000-1200亿元,乐观情景下为37500-45000亿元。

葛兴安称,碳金融将会成为我国绿色金融的具体载体和突破口,因为随着中国碳市场的建设,碳金融相比于其他绿色金融,其市场条件和基础更加坚实。

碳金融报告的发布人梅德文认为,发展碳金融具有不可或缺的市场功能,比如在减排总量控制、减排成本分担、减排价格发现、减排融资支持以及减排风险管理等方面都离不开碳金融市场,因此发展绿色金融,也需要同时发展碳金融。

市场基础薄弱制约碳金融

但是,碳金融因为缺乏坚实的市场基础,创新方向和产品受到较大限制,产品的可复制可推广性不强,以致不少行内外人士戏称为“PPT创新”。

梅德文认为,目前碳金融面临着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挑战。在全国碳市场建设推进过程中,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小,各地企业数据基础薄弱,相关专业人才不足等,制约了全国碳市场进程,也引发了碳市场系统性风险的担忧。他建议,要更多依靠市场力量推动碳市场建设。

此外,碳交易处于金融监管的高压下,对于金融产品开发、创新的监管力度更为严格。碳市场的发展又需要金融创新来满足市场需求,也需要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需要更活跃的交易,但是参与主体越大交易量越大,其监管风险也越大,这就需要顶层权衡好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

葛兴安认为,对此不必悲观失望,毕竟碳市场运行只有三年,并且各个市场相互孤立,难免出现以上问题。可以说,碳金融面临的挑战也是碳市场建设面临的挑战,未来中国碳市场的设计导向至关重要。

寇维维也表示,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目前碳市场比较初级,风控系统、法律系统、财务系统、专业人员和制度设计等方面还不够到位。对比欧盟等发达国家,我国实施碳市场的起点更低、条件更差,例如金融、交易等体系以及企业的历史排放数据、对节能环保等的管理意识,都不太成熟。但能够在短短三年时间里从无到有,如此迅速地建立起这一处于国际前沿的碳交易体系很不容易,出现这些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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