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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天然气供应·消费降级——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回应经济运行热点问题

2018-10-25 08:002460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题:物价·天然气供应·消费降级——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回应经济运行热点问题
 
记者安蓓
 
物价会继续上涨吗?今冬天然气供应是否有保障?消费升级大势改变了吗?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在2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出回应。
 
(小标题)物价并未出现趋势性上涨迹象
 
数据显示,9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2.5%。7月以来,CPI环比连续3个月上涨,同比涨幅逐月小幅扩大。
 
针对物价上涨的担忧,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说,当前我国物价保持平稳运行,并未出现趋势性上涨迹象。
 
她说,前三季度CPI累计同比上涨2.1%,处于温和上涨区间,与美欧日等主要经济体较为接近,明显低于主要新兴经济体。月度走势较平稳,1至9月各月CPI同比涨幅都在1.8%至2.9%之间,呈现正常波动态势。
 
孟玮说,9月份CPI涨幅攀升主要受季节性因素影响。具体有三方面,一是夏秋季节蔬菜轮替、前期部分地方遭受极端天气等导致鲜菜价格环比上涨9.8%;二是季节变化导致鲜果价格环比上涨6.4%;三是中秋、国庆节日消费需求增加,拉动猪肉、鸡蛋价格分别上涨3.7%和2.2%。这几项因素对CPI环比涨幅的贡献达63.5%。
 
国际通常用扣除食品、能源价格影响后的核心CPI衡量通胀走势。孟玮介绍,1至9月份,我国核心CPI累计同比上涨2.0%,比去年同期低0.1个百分点;9月份同比上涨1.7%,比上年同期低0.6个百分点,是近两年低点,表明经济运行并无通胀风险。
 
“今后一段时间,我国价格总水平有望继续保持平稳运行。”孟玮说,我国农业生产稳定,粮食、生猪、蔬菜、油料市场供给充裕;工业生产平稳,工业消费品市场总体供大于求;服务业供给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尽管可能会受季节性、临时性等短期扰动因素影响,但不会改变物价总体平稳运行的态势。
 
(小标题)今冬居民用气可全额保障
 
采暖季即将来临,针对社会关注的天然气供应问题,孟玮说,总体看今年我国天然气供需处于紧平衡状态,但居民用气可以全额保障。
 
她介绍说,全年已落实可供资源量2635亿立方米,比去年增加249亿立方米。各省区市已全面完成全年供气合同以及供暖季供气合同签订,资源全部分解至各地;今年新开工储气项目近100个,预计可形成储气能力约16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35亿立方米以上;管网互联互通进展积极,南气北送新增供气能力大幅提升;主要供气企业已基本完成储气库注气计划。
 
下一步将着重做好四方面工作,满足民生用气需求——
 
一是严格以供定需。严格按照合同供气和用气。今年供暖季已落实资源超过1200亿立方米并分解至各地。全国民生用气占比40%左右,当前资源量完全可以满足民生用气需求。各地要建立完善有序用气机制,坚持“民用优先”,并把燃气公交车、出租车纳入民生用气保障范围优先落实和保障气源。
 
二是坚持以气定改。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清洁煤则清洁煤”的清洁取暖方针,统筹推进清洁取暖工程。坚持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有序推进“煤改气”。在改造完全到位并落实气源前,不得拆除原有供暖设备。
 
三是完善应急预案。为应对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已制定需求侧调峰用户清单,尽最大可能提升应急调峰能力,做好极端情形下确保民生用气的预案。
 
四是压实各方责任。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保障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有关企业和天然气行业管理、供应保障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地方政府是保障民生用气的责任主体,供气企业是保天然气安全、足量、稳定供应的责任主体,各有关职能部门负有指导监督的责任。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将做好合同履行情况监管等工作。
 
“我们将与各方面共同努力,把今年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估计得更足一些,把解决的办法准备得更充分一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孟玮说。
 
(小标题)促进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
 
近期,“消费降级”等话题引发热议。孟玮说,我国居民消费运行总体平稳,消费升级大势没有改变。但制约消费提质扩容的因素依然明显。下一步要着力在促进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上下功夫。
 
一是改善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让消费者更加“能消费”。要尽快落实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明确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确保明年1月1日起实施。要加大金融支持消费的力度,加快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降低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生活成本,化解居民消费后顾之忧。
 
二是构建成熟的消费细分市场,让消费者更加“愿消费”。促进实物消费提档升级,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
 
三是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更加“敢消费”。强化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健全消费后评价体系,完善消费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健全消费者维权法律体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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