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建档立卡工作机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成并网一个月内,项目业主完成建档立卡信息填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项目业主信息填报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审核及上报。对已并网但未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填报;电网企业统一归集项目并网信息,按月推送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国家能源局每月下旬向全社会公开上个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新增建档立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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