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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碳市场进一步探路机制建设

2024-09-16 09:23110440中国能源报

地方碳市场进一步探路机制建设

近日,多地发布碳市场相关文件。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天津市扩大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拟进一步扩大天津碳市场覆盖范围;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草拟《北京市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和回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规范北京市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和回购有关工作。

各地方试点碳市场承担着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探索机制创新、先行先试的任务,也是服务地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自2011年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地方碳市场已发展十年有余。如今,试点总体成绩如何?又为全国碳市场贡献了哪些先进经验?


肩负探索使命

我国共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及福建8个碳交易试点。据了解,与全国碳市场仅覆盖电力行业不同,地方碳市场覆盖了电力、钢铁、水泥等20多个行业近3000家企业,有效促进了企业温室气体减排,强化了社会各界的低碳意识,为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地方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在管控边界、目标定位、主管部门、覆盖范围、交易规则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管理研究中心总工程师吕连宏向记者介绍,地方碳市场的交易和监管活动只在特定的地方省市层面进行,由地方政府设立并运行,由中央政府统一规划和管理。“因此,地方碳市场可根据自身的产业结构、排放特征、减排目标等情况自主规定交易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和行业范围、制定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条件以及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还可根据自身特点和政策要求,制定交易品种、参与主体、履约周期、抵消机制等更为灵活的交易规则。”

受自身的资源禀赋、经济结构和政策目标的影响,8个地方碳市场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吕连宏举例:“北京碳市场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探索配额有偿发放、回购机制和抵销机制;广东碳市场提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围绕碳市场连通机制、碳交易标准、碳交易产品互认等方面率先探索、先行试验;福建碳市场结合地方资源特点大力开发福建林业碳汇,有效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从公开数据来看,湖北省碳市场累计成交规模稳居全国试点地区首位,北京碳市场配额价格大幅领先。“截至2024年6月21日,湖北省碳市场累计成交量为4.03亿吨、成交额达98.06亿元,分别占各地方碳市场成交总量和成交总额的42.9%、41.7%。自启动碳交易试点建设以来,湖北省在制度设计、配额分配、数据质量等方面积累了多项先进经验,被全国碳市场采用。从碳配额价格来看,北京碳市场已突破每吨100元,成功经验在于其完善的制度保障、规范的市场运作、广泛的参与主体,大大提升了市场活跃度,推动碳价稳步提升。”吕连宏表示。

今年公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条例》施行后,不再新建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相同温室气体种类和相同行业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行业和企业不再参加地方的试点碳市场,也避免了重复管控。


提供扩围范本

在国家持续推进节能降碳工作的大背景下,业内对于全国碳市场扩围的呼声也愈发强烈。当前钢铁、水泥等行业正在加快纳入步伐,而覆盖范围更广的地方碳市场则为全国碳市场提供了良好范本。

地方碳市场进一步探路机制建设

以天津为例,2013年天津碳市场将碳排放量超过2万吨/年的电力热力、钢铁、化工、石化、油气开采5个行业企业纳入了配额管理,2019年扩展为8个,2021年扩展至工业全行业。据悉,截至2023年底,天津市共有纳入天津碳市场企业154家,另有25家发电行业企业已转入全国碳市场。

纳入行业众多的同时,减排效果也未打折扣。在前不久召开的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处处长张泽生表示,2023年度天津市154家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全部完成履约,履约率100%。据统计,“十四五”以来,天津市近50家纳入企业通过出售碳配额获得收益1.86亿元,今年上半年16家企业出售配额获益6400余万元。

“在《条例》‘转入全国碳市场的企业不再重复参与地方碳排放权交易’的要求下,地方碳市场还需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来维持市场规模和丰富交易主体。”吕连宏认为。

天津科技大学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孙振清告诉记者,天津碳市场不断根据《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扩大覆盖行业、增加纳入企业数量。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在体制机制、能力建设和社会接受度等各方面都较为成熟。“如扩围要选择影响较大、市场基础较好、利于推动区域和企业持续发展,即对企业降碳减污和技术进步有较好推动作用的行业和企业纳入。这为全国碳市场扩围奠定了良好基础、提供了经验,还起到了有效衔接的作用。”

“未来,期待天津碳市场扩围的步伐在经济形势允许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减污降碳和增效的综合效果后,适时加快。而对于已成为全球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大的全国碳市场来说,扩围还需考虑国内外影响和行业的承受能力,尽量与目前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和管理现代化进程相协调,适时扩大覆盖行业和企业数量。”孙振清表示。


试水有偿配额

配额分配方式影响着碳市场的运行效率和参与企业的积极性。目前,全国碳市场的配额为免费分配。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并逐步提升有偿分配比例,有利于控制碳排放总量,使碳价更真实地反映碳减排成本,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已明确,碳排放配额分配要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逐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分配方式。

地方碳市场试水作用显现。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教授王科告诉记者,各地方碳市场均在配额免费分配的基础上开展了差异化的配额有偿分配实践。据统计,截至2024年8月,7个首批地方碳市场已累计进行了59场次的有偿竞价活动,配额累计成交量超过0.6亿吨,成交额超过26亿元。“总体来看,各地方碳市场对配额有偿竞价持积极尝试和稳步推进的态度。一方面,倾向于设置一定比例的有偿竞价以提高碳配额的市场化程度和资源配置的效率,并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具有地方特色的有偿分配机制;另一方面,由于具体实施方式和市场反应受地方政策、市场成熟度以及企业适应能力等因素影响,大多数地方市场将有偿分配比例设定在5%以下,以保障市场稳定运行并稳步推进有偿竞价制度。”王科表示。

“结合国外碳市场、试点碳市场相关经验,全国碳市场未来有望引入有偿分配并渐进式扩大有偿分配比例。但同时,全国碳市场也应同步研究并引入价格稳定机制,动态设定价格上限和下限,以防止碳价剧烈波动,确保市场健康稳定。”吕连宏表示。

“鉴于地方碳市场在有偿分配比例、参与主体、触发条件、竞买形式及收入用途等方面已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结合全国碳市场的实际情况,预计未来2—3年内,全国碳市场或将在当前配额免费分配的基础上引入一定比例的配额有偿分配。实施初期,将主要采用拍卖的形式,有偿分配比例低于5%,参与主体以重点排放单位为主。同时,还将配套出台一揽子政策,包括有偿分配的触发条件、竞买频次、实施平台及收入使用等,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王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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