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新闻首页 新闻分类 切换频道

水电总院赵增海:抽水蓄能成电力保供和低碳转型的生力军

2025-05-29 09:1192060中国改革报《能源》周刊

当前,中国正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随着风、光等新能源装机规模和发电量比例的不断上升,其波动性、间歇性与电网安全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显。

抽水蓄能利用水作为储能介质,通过电能与势能相互转化,实现电能的储存和管理。利用电力负荷低谷时的电能抽水至上水库,在电力负荷高峰期再放水至下水库发电。可将电网负荷低时的多余电能,转变为电网高峰时期的高价值电能。适用于调频、调相,稳定电力系统的周波和电压,还可提高系统中火电站和核电站的效率。

“抽水蓄能是技术最成熟、经济性最优、最具大规模开发条件的储能方式,是电力系统绿色低碳清洁灵活调节电源。加快发展抽水蓄能,既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迫切要求,也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支撑,又是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的重要保障。”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赵增海向记者表示。

水电总院赵增海:抽水蓄能成电力保供和低碳转型的生力军

据赵增海介绍,抽水蓄能电站具有调峰、调频、调相、储能、系统备用和黑启动等多种功能,是绿色灵活调节电源。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抽水蓄能投产装机规模超过5800万千瓦,电站利用小时数稳步提升,已成为电力保供和低碳转型不可或缺的生力军。

因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1月份印发《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坚持“生态优先、需求导向、优化布局、有序建设”总体原则,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我国抽水蓄能发展步入快车道

作为抽水蓄能领域出台的首部系统性的管理办法,赵增海认为,《办法》明确了国家和地方的权责利,创新管理思维,提升管理灵活性,有效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办法》规划管理的核心理念是“国家定规模、省里定项目”,体现了全国统筹、各省结合自身情况精准决策的思路,并明确规定了各省布局项目应符合相关部门管理要求,落实用地、用林、用水、电网接入等外部建设条件,保障项目具备顺利实施的条件。《办法》明确要求,各省(区、市)应建立抽水蓄能项目资源库,可择优提前论证,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前储备充足的灵活调节资源。同时,《办法》还适当简化服务特定电源、服务重大战略以及探索新技术和新业态等项目纳入规划的流程,主动适应发展形势和发展需求。

水电总院赵增海:抽水蓄能成电力保供和低碳转型的生力军

在规划引领、政策支持、产业链支撑下,“十四五”以来我国抽水蓄能发展步入快车道。“《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行业进入规范化发展新阶段,将为行业持续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保驾护航。”赵增海表示。

记者了解到,抽水蓄能项目一般分为服务电力系统项目、服务特定电源项目两类。其中,服务特定电源项目主要指配套大型风光基地或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的项目,明确其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后即可滚动列入抽水蓄能发展规划,简化审批流程以匹配新能源开发节奏。

“《办法》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明确了特殊项目的范围及其参照服务特定电源项目管理的规定,简化服务特定电源抽水蓄能电站纳入规划的流程。”赵增海介绍说,《办法》对特殊项目作出规定,包括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及新技术应用场景的抽水蓄能项目。此外,针对中小微型抽水蓄能项目,在实践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其布局灵活的特点,适当简化管理流程。

在赵增海看来,《办法》有效保证抽水蓄能规划高质量实施、项目高质量建设,效益高质量发挥。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采用公开招标等市场化竞争方式优选投资主体,促进形成良性竞争格局;在核准阶段,严格执行“先评估、后核准”原则,对于服务对象为其他省(区、市)或服务范围涉及其他省(区、市)的项目,要求核准文件中明确相关能源、价格主管部门及电网企业意见;明确项目开发单位作为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的责任主体,必须保障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不得人为压缩合理勘测设计周期和压减正常设计程序,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办理开工前的各类手续。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等的运行管理职责,提出建立电网运行监测机制,鼓励抽水蓄能行业组织和研究机构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和指标体系,不断提高抽水蓄能运行管理水平。

“《办法》对保障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意义深远,进而助力新能源高质量消纳、赋能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建设。”赵增海表示。

市场化运营机制需稳步有序实施

现行抽水蓄能两部制价格政策体现了抽水蓄能调峰及相关辅助服务的价值,对保障投资主体合理收益、助力行业快速发展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对于抽水蓄能全面参与电力市场的发展前景,以及在此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关键性挑战,逐渐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在国内,广东省等地区率先推动抽水蓄能市场化改革试点,但目前仍主要是参与电能量市场。抽水蓄能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仍面临一些挑战,需要结合全国电力市场改革稳步有序实施。

一是现有电力市场机制难以全面反映抽水蓄能实际价值。作为当前技术最成熟、经济性最优、最具大规模开发条件的电力系统绿色低碳清洁灵活安全的调节电源,抽水蓄能具备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事故备用和黑启动等功能,在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然而,当前电力现货市场逐步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正在起步,容量市场尚未建立,现有电力市场机制无法充分量化抽水蓄能对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贡献,导致市场收益与实际价值不匹配。这种价值评估的缺位,叠加电力市场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使得抽水蓄能电站全面市场化面临投资成本和合理收益无法有效保障。

二是抽水蓄能与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火电等配合效果较好,调节速度快,调节性能优越。在功能完备、产品完善、高度成熟的电力市场上,抽水蓄能优越的性能和全生命周期成本优势具备较好的竞争力,通过科学公平的电力市场机制,能够激发和释放抽水蓄能潜力,更好支撑新能源大规模开发。

三是抽水蓄能参与电力市场竞争将对开发企业综合运营能力提出全新要求。市场化运营对抽水蓄能电站的生产组织模式、市场分析研究能力、交易人才储备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以适应市场连续运营和竞争需要。

对此,为稳妥推进抽水蓄能全面市场化进程,赵增海建议保持现有两部制价格政策框架的基础上,结合电力市场化进程,稳步推进价格政策与市场化衔接;选择典型区域开展差异化试点,同步完善市场机制设计,提升主体市场运营能力,统筹规划调度运营,建立动态评估优化机制,通过试点经验总结和市场反馈分析,持续迭代升级市场机制,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抽水蓄能市场化发展模式,实现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与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有机统一。

举报
收藏 0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