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临时用水计划指标核定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工作,凡在我市市区范围内新改扩建施工项目或其他需临时用水单位取用水前均需到我市城市节水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临时用水计划指标。
为确保执行到位,新改扩建项目在向自来水公司申请办理基建用水手续时,必须提供由城市节水管理办公室下达的临时计划用水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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