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声环境质量不断下降,噪声污染问题不断增加,尤其是近年来机动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机动车噪声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为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做好第六次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切实减少城市道路机动车噪声污染,日前,笔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泸州将从即日起至9月30日组织开展城市道路机动车噪声污染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主要是务求通过整治,努力防治机动车噪声污染,进一步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护和改善市民生活、学习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以狠抓城市交通环境“顽疾”治理,为国卫复审迎检打下坚实的基础为重点,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质量为目的,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集中整治、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机动车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全市交通环境质量的整体提高,进一步巩固和维护泸州市文明卫生城市良好形象。
专项整治共分为宣传动员部署、全面攻坚整治和建立机制巩固阶段三个阶段。在此期间,交警部门将通过四项措施开展整治行动:
加强宣传,营造整治声势。积极做好集中宣传报道,密切联系新闻媒体,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微信、微博等途径,大力宣传城市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次整治的要求;对公交车、出租车等多车单位,交警大队要进企业组织召开专门的会议进行重点宣传,要适时对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发动市民积极参与,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让机动车噪声污染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科学规划,完善交通标志。要结合各自辖区实际,积极研判并为规划辖区城区道路禁鸣区域提出合理化建议;要深入对辖区内需要增设“禁鸣”标志的路口认真进行清理排查,进一步完善、增设相应的“禁鸣”标志。
狠抓落实,加强路面管控。要做到见违必究,一经发现“乱鸣喇叭”的交通违法行为,路面勤务民警必须做到能处罚的坚决处罚,不能处罚的进行面对面的教育和宣传,要敢抓敢管;要继续深化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坚持交通安全与交通文明并重,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并重,坚持开拓创新与长效机制并重,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增强驾乘人员交通文明意识,提高驾乘人员交通文明素质,减少不必要的警示性鸣笛,为“禁鸣”创造更好的交通环境;在勤务工作中要合理谋划、科学布点,坚决禁绝城市道路、过境道路大型车辆高音喇叭的鸣放。
加强协作,严格通报制度。在工作中要注意部门之间的联动和协作,各交警大队对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乱鸣喇叭”的交通违法行为要进行认真统计,及时通报所属公司和运管部门,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自身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