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新闻首页 新闻分类 切换频道

【前景无限】如何把握澳大利亚LNG市场的商机

2015-08-27 08:362810能源杂志

优越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资源,让澳大利亚成为了卡塔尔之外中国进口LNG的最理想国家。但是对于有意进入澳大利亚LNG市场的中资企业来说,仍有诸多需要规避的风险。

2000年至2014年间,全球LNG(液化天然气)产量翻了一番多,当前全球在建新增LNG产能中,澳大利亚占了一半以上。据预测,未来十年澳大利亚 LNG产量将增长3倍,到2018年澳大利亚有望超越卡塔尔,成为世界头号LNG出口国。在本世纪第二个十年,中国对LNG的需求增长迅猛,近几年中国的LNG进口量保持在每年1500万吨以上。澳大利亚LNG产量的增长和中国的强劲需求,为中澳LNG合作奠定了基础。澳大利亚地理位置靠近中国,运输成本优势明显。根据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到2019年,我国从澳大利亚进口总额93%的商品实行零关税。目前中国LNG进口关税税率为20%,如果未来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LNG能实行零关税,则LNG进口量有望进一步增加。

中国自2006年开始进口LNG以来,到2013年进口量已达1800万吨,随着中国对清洁能源需求的增长,LNG进口量将逐步上升,预计到2020年,中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将升至40-50%。中国在推进中俄、中亚天然气管道建设和开发国内非常规天然气的同时,也在亚太地区开辟新的LNG进口来源地,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均参股澳大利亚LNG项目,澳大利亚成为中国LNG第二大进口国。

▶ 为什么是澳大利亚?

浮式液化天然气(FLNG)技术作为边际气田和近海气田开发的新技术,近年来在澳大利亚得到快速发展。布劳斯项目(Browse Project)是其中有代表性的项目,该项目涉及待开发气田3个:Torosa、Brecknock、 calliance,水深500-750米。该项目有7个保留租赁区块,其中5个属于联邦政府,2个属于西澳大利亚州政府。2013年6月,必和必拓(BHP Billiton Petroleum)宣布已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出售布劳斯项目股权,包括西布劳斯20%和东布劳斯8.33%的股权。这部分股权在布劳斯项目中总体权益为10.2%,其它几家股东包括伍德赛能源公司(Woodside Energy Ltd)、壳牌、英国石油公司等,伍德赛能源公司为作业者。布劳斯项目约有15.9Tcf天然气和4.36亿桶凝析油可采储量,计划建设1200万吨以上的LNG产能规模。2013年8月,布劳斯股东一致同意采用壳牌FLNG技术作为项目的下游方案。布劳斯项目于2013年9月2日正式进入满足FLNG上游开发方案的基础设计阶段,计划于2021年投产。

在未来的5-10年内,澳大利亚有12个大型LNG项目将陆续建成投产,这给当地劳工市场带来巨大压力,工会的劳工保护和严格的境外劳工引进政策,更加剧了澳大利亚本土技工和专业管理人员的短缺,使得当地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澳大利亚能源行业工人的工资普遍在15万美元/年左右,高于欧洲人工成本最贵的挪威。相比而言,FLNG装置建设采用模块化技术,各模块可以分开独立加工、建造,然后总体组装即可,从而大大缩短建设周期,加快投产进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用工数量,降低成本。在适合应用浮式液化天然气技术的前提下,与类似规模的岸上液化天然气工厂相比,FLNG项目总投资可减少20%,建设工期可缩短25%。另外,FLNG装置远离人口密集区,对环境影响较小,有效避免了陆上LNG工厂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 中资企业的全面参与

西澳大利亚州的西北大陆架项目(North West Shelf Project)是澳大利亚第一个LNG项目,其第一条LNG生产线于1989年建成投产,2008年第5条生产线投产后,该项目总产能达年产1630万吨。该项目作业者为伍德赛能源公司,合作伙伴是必和必拓、雪佛龙公司(Chevron Australia Pty Ltd)、日本三菱三井合资公司(Japan Australia LNG(MIMI) ) Pty Ltd)。2004年,中海油以3.48亿美元收购了西北大陆架项目5.3%的股份。中海油还结合西北大陆架项目签署了25年的照付不议合同,每年从该项目进口330万吨LNG。

Australia Pacific LNG(以下简称APLNG) 项目为中石化在澳大利亚投资的唯一一个LNG项目,该项目位于昆士兰州的柯蒂斯岛,原料气为煤层气,Origin公司负责上游气源和输气管道的建设和运行,康菲公司负责LNG厂的建设、运行、管理。项目初期计划修建两条液化生产线,液化技术采用康菲公司的流程,每条生产线产能为年产450万吨。未来计划再修建两条液化生产线,最终达到年产1800万吨LNG。2011年4月,中石化收购APLNG股份的15%,参股该项目,并与APLNG签署为期20年、每年进口430万吨LNG的购买协议。2012年7月,中石化斥资11亿美元增持APLNG股份至25%。此外,中石化承诺从2016年起每年从APLNG增加进口330万吨LNG,达到每年进口760万吨LNG。

中石油在澳大利亚的LNG项目,也包括渔夫项目(Fishman’s Landing Project)。渔夫项目隶属于LNG Limited公司,2011年,中石油寰球工程公司收购其19.89%的股份并成为最大股东。该项目位于昆士兰州的渔夫港口,初步计划建设两条年产150万吨LNG的液化生产线,寰球公司为EPC合同承包商。2014年寰球公司出售股权,向美国及澳大利亚多位机构投资人出售4325万份股票,所持LNG公司股票降至1000万股,股份降为2.17%。

中国海油旗下气电集团(CNOOC Gas & Power Group)于2010年3月和2013年5月,两次与英国天然气集团(BG集团)签署了该项目资产转让及LNG购销一揽子协议,累计获得BG集团在柯蒂斯项目上游资产25%权益和中游液化厂第一条LNG生产线50%的权益,成为第二大项目投资方。

柯蒂斯LNG项目建设期间曾遇到来自自然环境、法务、环评等方面的困难和挑战,但都被BG和中海油联手很好的解决。尤其是2014年11月习近平主席访问澳大利亚后,中澳能源合作步入加速发展的新阶段。

2014年12月28日,6万吨LNG注入柯蒂斯岛液化厂码头停泊的Methane Rita Andrea号LNG运输船,该船经过12天航行,抵达中国天津LNG接收站。此举标志着中国海外首个大型LNG生产基地-柯蒂斯项目成功试产。2015年5月,柯蒂斯项目建成投产,已向中方交付16船LNG,这是中国油企首次参与海外LNG项目上、中、下游全产业链。

▶ 依然存在的挑战

首先,澳大利亚专业人员、技术工人短缺。自2010年起,一批LNG项目在澳大利亚东西海岸陆续上马,截至2014年底,共有4个LNG项目在产,一批项目在建设中。由于澳大利亚人口只有二千多万,技术工人和专业人员短缺,造成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由于澳大利亚对于自身劳动力市场的保护,中国石油企业很难将企业的乙方队伍带入澳大利亚。

其次,澳大利亚LNG生产成本依然较高。西澳大利亚州拥有澳大利亚92%的天然气资源。为了缓解民众对于天然气价格一路走高的担心,2006年西澳大利亚州政府宣布了天然气保留政策,旨在保障西澳大利亚州天然气供应和价格平稳。具体政策包括:西澳大利亚州每个LNG项目需要保证15%的天然气供应西澳大利亚州本地消费。这对于目前受到高成本困扰的西澳大利亚州LNG项目是一个巨大的挑战。由于澳大利亚国内的天然气价格较低,15%国内供气政策会进一步增加LNG项目成本,侵蚀项目的利润。同时这对于目前正在计划采用FLNG技术来发展海上气田的公司也是一个挑战,FLNG装置距离陆地往往在几百公里以上,若要求FLNG项目承担15%的国内供气义务,无论是修建LNG接收站,还是铺设海底管道将天然气输送到陆地,都将增加巨额成本,从而影响FLNG项目的经济效益。

昆士兰州的煤层气主要分布在南部和北部两个盆地,南部盆地地处密集的农田耕作区内,有些区块属政府耕地;北部盆地则集中了很多优质煤矿。从而导致煤层气开采具有钻井和地面设施建设成本高、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

第三,澳洲本土项目环评名目繁多,贸然进入风险很大。在柯蒂斯岛建设LNG项目,环评均为有条件通过,一个项目就有多达1200项条件附加于其项目实施的环境保护计划中。建设、生产所需的各项政府许可申请多达300种,申请时间最长的需要14个月到2年的时间。其中环境许可重点关注:项目所在的敏感地区,如农田牧场、河道、场地硫酸盐土壤的管理,毗邻的世界文化遗产大堡礁的保护,生产装置的噪音和光亮的控制,海洋生物的保护等等,同时还要考虑众多的利益相关方要求,涉及土著人权益保护、与土地所有者的谈判、土地使用许可等复杂的问题。这使得项目在各类许可申报、批准上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攀升,也给项目的按期实施带来了不确定性。

▶ 拓展澳大利亚LNG市场的对策

1,全方位开发人力资源

澳大利亚政府为解决大型资源类项目在建设高峰时出现本土技工不足的问题,于2011年5月10日宣布了一项“企业劳工临时移民协议(Enterprise Migration Agreements,EMA)”,允许雇主与政府签订EMA协议,从国外引进项目急需的技工,以满足项目建设需要。该协议要求项目投资不低于20亿澳元,并且高峰用工人数不少于1500人时方可申请,并对培训当地学徒工数量有一定的要求。为此,中资企业要充分研究、吃透政策要求,利用好该政策,通过劳务输出提高劳动生产率。

2,探讨风险共担,逐步化解风险

中资企业要充分分析项目的非技术风险可能带来的工期延误、投资增加、法律纠纷等,制定出业主和承包商风险共担的EPC合同条款,制定合理的总价与不确定价相结合、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同模式,减少投资成本。

中资企业在澳大利亚已与BG、壳牌等外国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中外能源企业要联合起来与当地政府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通过产业论坛等方式及时反映企业的声音,在当地政府编制修订行业相关法规标准时,提出科学合理的行业要求,以科学的实验数据和行业规范得到当地政府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不合理的、过高的环保标准或法规人为造成投资运营成本的不合理增加。

3,充分行使股东权益

中国石油企业在澳大利亚投资,多数属于以非作业者参股的小股东项目。对于以小股东参股的LNG项目,中资企业应争取在LNG项目中获得足够的信息,满足自身需求,保证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并在项目中发挥一定的话语权;在股东众多的LNG项目中寻找利益共同点,和其他股东联合诉求,达到既有利于推动项目,又寻求中方最大利益的目的。

4,共同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中资企业对在发达国家开展公益活动宣传不多,公益事业投资缺乏长期规划,再加上中资企业信奉少说多做的原则,中资企业虽然每年投入巨资进行公益活动,但并未获得应有的效果,甚至还招致当地公众的误解。在此情况下,中资企业应改变以往的公益活动策略,在发达国家多进行宣传,赢得政府和公众的信任,为企业营造和谐的经营氛围,从而更有利于推动项目进展。

举报
收藏 0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