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节能改造,力争到2016年底,厦门市公共机构普遍使用LED照明产品。12日,厦门市公共机构LED照明专项节能改造政策宣讲会在市行政中心西楼举行,会议由市经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主办。
从今年起,厦门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用3年左右时间(2014年至2016年),引导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完成52万盏LED照明节能改造,到2016年底前实现公共照明领域普遍使用LED照明产品。项目实施后,实现年节约用电约5000万度,年节约标准煤1.75万吨以上。
公共机构实施LED照明专项改造,政府还将派送“大礼包”。记者了解到,本次LED照明专项改造,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采用这一模式的,节能服务公司可以申请相关财政补助。单位投资开展的LED节能改造项目,按照项目完工后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350元/吨标准煤的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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