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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十二五”时期取得显著节能成果

2015-12-02 12:332900国家节能中心

“十二五”以来,吉林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降耗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取得了显著节能成果。

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

据悉,“十二五”前四年我省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增速持续回落,始终低于GDP增速,能源消耗弹性系数连年走低,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2011年因为全省上马了10台火力发电机组,所以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增速为9.7%,弹性系数达0.7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22;2012年能源消费总量增速降至3.7%,弹性系数为0.31;2013年和2014年能源消费总量增速持续回落,分别为1.7%与-1.0%,弹性系数分别为0.21与-0.15,这说明我省经济增长对能源的依赖程度有所降低。受此影响,全省万元GDP能耗由2010年的0.86吨(折标准煤,下同)降至2014年的0.67吨,累计下降22.0%,超出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时期吉林省节能目标值6个百分点,提前完成了节能任务,降幅位居全国31个省市区的前列,其中,2011年至2014年逐年的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依次为3.6%、7.4%、6.0%和7.1%。

累计节约能源约2191万吨

“十二五”前四年,由于全省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所以全社会累计节约能源2190.67万吨。从三次产业看,第二产业节能1772.81 万吨,占80.9 %,其中,工业节能成效显著、贡献突出,且全部来自管理与技术节能。

四年来,我省在工业领域管理与技术节能方面采取了诸多措施,大致有“5+X”节能调控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淘汰落后产能、万家企业节能评价考核、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等,从而有效地推进了节能工作。据统计,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全部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分别环比下降6.2%、9.4%、8.1%和9.3%,四年累计下降29.1%,高于第二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降幅1.0个百分点,节约能源1763.41万吨,占全社会累计节能总量的80.5 %,在全省节能降耗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煤炭消费比重一路下滑

2011年由于我省上马了10台火力发电机组,所以煤炭消耗比重由2010年的74.0%上升至75.5%,2012年起受国际格局深度调整、国内经济“三期”叠加影响,国民经济增速开始回落,加之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煤炭消费比重一路下滑,2014年降至71.7%。

而电力消耗比重自2012年以来一路上行,2014年升至24.1%,较2012年提高了0.9个百分点,2010年与2011年因全省火力发电煤耗(分别为333克/千瓦时和321克/千瓦时)远远高于2014年(为309克/千瓦时),所以电力消耗比重分别达到了25.7%和24.7%,即便如此,我省的单位GDP电耗水平也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5%以上。

“十二五”前四年,我省实现每万元GDP电耗依次为639、567、546和521千瓦时,分别低于全国每万元GDP电耗432、483、500与490千瓦时,环比分别下降4.0%、9.7%、5.3%和4.1%,累计下降21.3%。

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快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取得了一定成效,六成主要耗能产品单耗水平不断降低,五种加工转换类型效率有所提高。

据对全省重点耗能企业2014年与2010年可比的39种主要耗能产品单耗统计,四年来,共有24种产品单耗不同程度的下降,占39种产品的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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